跳转到内容

南宁地区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南宁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
1971年11月—2003年1月28日
國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首府南宁市
面积 
• 2000年
29,596平方公里(11,427平方英里)
人口 
• 2000年
4839536
歷史 
• 成立时间
1971年11月
• 撤销时间
2003年1月28日
前身
继承
南宁专区
南宁市
崇左市
今属于南宁市崇左市

南宁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已撤销的地区。1971年由南宁专区改置。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辖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扶绥崇左大新天等宁明龙州11个县。行政公署驻南宁市城北区明秀路[1]。2003年地市合并,撤销南宁地区和崇左县,改设地级崇左市崇左市管辖江州区扶绥县大新县天等县宁明县龙州县以及县级凭祥市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划归南宁市

参考文献

  1.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2.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1. ^ 广西通志 南宁地区及其市县. [2015-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