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泰
升泰(1832年—1891年),字竹珊,卓特氏,蒙古正黃旗人。清朝官員,曾任駐藏大臣。[1]
生平
升泰是大學士富俊之孫,捐纳为户部员外郎,出任山西汾州府知府,有政绩,累官至浙江按察使、云南布政使。光绪七年(1881年)任伊犁参赞大臣,光绪八年(1882年)以内阁学士署乌鲁木齐都统,与俄罗斯议定阿尔泰山边界。光绪十四年(1888年)升泰取代文硕为驻藏办事大臣。当时英国军队因為錫金、西藏邊界糾紛而與藏軍战于隆吐山,藏军失利,退帕里力拒。升泰奉清廷谕令抑制藏军,与英国议和,至前线令藏军后撤,遣散民兵,亲与英方会议,处理中印边界交涉事。他於光绪十六年至十八年(1890-1892年)間任駐藏全权大臣,奉派为全权大臣至印度与英国驻印度总督蘭斯敦议定《中英藏印條約》:清朝承认哲孟雄(現稱錫金)归英国保护,划定边界,放弃热纳宗及隆吐山要隘、畀岗巴宗属地予英。被西藏僧俗官民反对。光绪十八年,升泰再赴帕里与英官续商亚东开埠通商等事宜,於当地去世。升泰有奏牍二卷。著有《印藏边务实录》。其弟有泰於1902-1906年間也擔任過駐藏大臣。[1]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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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1.0 1.1 维基文库中的相關文獻:清史稿·卷四百五十三·列傳二百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