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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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勒勒车制作技艺[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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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 |
分类 | 传统技艺 |
序号 | 396 |
编号项目 | Ⅷ—46 |
登录 | 2006年 2008年 |
勒勒车(蒙古语:ᠬᠠᠰᠠᠭ
ᠲᠡᠷᠭᠡ),又稱罗罗车、牛牛车等,是蒙古族使用的古老交通运输工具。这种车车身小,但双轮高大,直径一般均在一米五六左右。可完全用桦木或榆木制成,不用铁件,结构简单,易于制造和修理。整个车一般分下脚和上脚两部分。下脚由车轮、车辐、车轴组成。车轮的制造一般是先用硬木削刻12付车辋,将12付车辋连结固定在一起便形成圆形车轮,支撑车轮的车辐条一般有36根左右。上脚由两根车辕和10条车撑构成。车辕长约4米左右,中间用10条车撑固定即可。一辆勒勒车自重约一百斤左右,可载货五六百斤至千余斤。
勒勒车轻便宜驾,适宜在草原、雪地、沼泽、沙滩上行走,可用来拉米、牛奶,搬运蒙古包和柴草等货物。行驶时可一辆辆排成长长的车队,首尾相连,如草原列车般行进在广袤的草原上,一个妇女或儿童即可驾驶七八辆至数十辆,承担全部家当的运输任务。
除普通勒勒车外,蒙古族地区还有一些特制的、专用的勒勒车。如围有车棚、供人乘坐的轿车;安装有木柜,用以贮藏粮食、肉食的库房车;装有木槽、牛皮袋或铁桶等盛水工具的水车等等。
随着现代交通工具的广泛使用,勒勒车已经少见,仅偏远地区的牧民有所使用。[1]
参考来源
- ^ 1.0 1.1 蒙古族勒勒车制作技艺. 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