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贵祥
刘贵祥 二级大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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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63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 |
民族 | 汉族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学历 | 郑州大学 法学学士(1984) 吉林大学 法学硕士(198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博士(2006) |
母校 | 郑州大学 吉林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职业 | 法官 |
专业 | 民商法、国际法 |
宗教信仰 | 无 |
刘贵祥(1963年3月—),河南新乡延津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2014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为二级大法官。[1]
生平
1984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1987年7月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工作。
1987年7月任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干部。1992年10月任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副处长。1994年10月任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处长。
最高人民法院
- 1996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干部;
- 1998年11月,任最高法经济审判庭正处级审判员;
- 2000年9月,任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二庭正处级审判员;
- 2001年12月,任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局级审判员;
- 2002年8月,任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2001年9月至2006年7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05年7月挂职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 2008年12月,任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 2013年6月,任最高法执行局局长,二级高级法官;
- 2014年4月,任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升任二级大法官;[1]
- 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
参考文献
- ^ 1.0 1.1 最高法:胡云腾刘贵祥为中国大法官. 最高法网站. 2014-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