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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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信(6世紀—589年),南北朝陳朝衡陽王,字孚之。世祖文帝陈蒨第七子[1]。
母
生平
文帝天嘉元年(560年),陈武帝唯一在世儿子衡阳献王陈昌从北周还朝,在路上被陈文帝派侯安都所杀,无子,当年四月文帝立陈伯信为衡阳王,奉献王陈昌祭祀[3],師事陸玠。不久为宣惠将军、丹阳尹,置佐史(有法曹參軍姚思廉、中記室參軍沈不害、中錄事參軍阮卓)。陈宣帝太建四年(572年),为中护军。六年(574年),为宣毅将军、扬州刺史。加侍中、散骑常侍。十一年(579年),进号镇前将军,太子詹事,其他如故。陳後主陈叔宝祯明元年(587年),出为镇南将军、西衡州刺史。祯明三年(589年)隋灭陈渡长江,陈伯信与临汝侯陈方庆都被东衡州(韶州)刺史王勇杀害[4]。
資料來源
- 《陳書》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
註釋
- ^ 《陳書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衡陽王伯信字孚之,世祖第七子也。
- ^ 《陳書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世祖十三男:劉昭華生衡陽王伯信,
- ^ 《陳書·卷3》:夏四月丁亥,立皇子伯信為衡陽王,奉獻王後。
- ^ 《陳書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天嘉元年,衡陽獻王昌自周還朝,於道薨,其年世祖立伯信為衡陽王,奉獻王祀。尋為宣惠將軍、丹陽尹,置佐史。太建四年,為中護軍。六年,為宣毅將軍、揚州刺史。尋加侍中、散騎常侍。十一年,進號鎮前將軍,太子詹事,餘並如故。禎明元年,出為鎮南將軍、西衡州刺史。三年,隋軍濟江,與臨汝侯方慶並為東衡州刺史王勇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