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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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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瑞
大明嘉議大夫南京禮部右侍郎
籍貫四川成都府內江縣
諡號文肅
出生十二月二十五日
逝世嘉靖四年(1525年)
配偶汪氏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進士

劉瑞(1461年—1525年),字德夫德符),四川成都府內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四川鄉試第六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進士[1][2]。选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明武宗时,疏陳进言推荐官吏等,后因刘瑾擅政,借病辞职。刘瑾定其为奸党,命罰米輸塞上。刘瑾被诛后,担任副使督浙江學校,召為南京太仆少卿嘉靖二年,由南京太常卿升任禮部右侍郎。之后因大禮議起,其偕九卿合疏反对。嘉靖四年去世,贈禮部尚書。隆慶初年,謚文肅[3][4]

家族

曾祖劉友義;祖父劉鑑,刑部主事;父劉時學,山東按察司僉事。母田氏(封安人)[5]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卷184):“劉瑞,字德符,內江人。父時斅,官山東僉事,以廉惠稱。瑞舉弘治九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好學潔修,遇事輒有論建。清寧宮災,請罷醮壇。時召內閣講官延訪治道,又言:「故閹李廣門下內臣,宜悉治罪。前太監汪直,先帝罪人,今來覬用,當斥遠之。副使楊茂元、郎中王雲鳳以直言獲罪,宜召復其官。京師之萬春宮,興濟真武廟、壽寧侯第,在外之興、岐、衡、雍、汝、涇諸府,土木繁興,宜悉罷不急者。都勻之捷,鄧廷瓚冒其功。賀蘭之征,王越啟其釁。請追正欺罔之罪。」報聞。闕裏廟成,遣大學士李東陽祭告。瑞請更定先師封謚,不果行。武宗即位,疏陳端治本九事。請召祭酒章懋,侍郎王鏊,都御史林俊、雍泰;而超擢參政王綸、副使王雲鳳、僉事胡獻、知府楊茂元、照靡余濂。由是,諸臣多獲進用。劉瑾用事,瑞即謝病。貧不能還鄉,依從母子李充嗣於澧州。瑾榜瑞為奸黨,又以前薦雍泰除其名,罰米輸塞上。坐是益困,授徒自給。瑾誅,以副使督浙江學校,召為南京太仆少卿。嘉靖二年,由南太常卿就遷禮部右侍郎。因災變偕同官條上六事,且言齋醮無益且妨政,織造多費且病民。帝多納用之。大禮議起,瑞偕九卿合疏。極言大宗、小宗之義,凡數千言。四年卒官。贈尚書。隆慶初,謚文肅。”
  4. ^ 《國朝獻徵錄·卷三十七》:雷禮《嘉議大夫南京禮部右侍郎贈南京禮部尚書五清劉公瑞傳》:劉瑞,四川成都府內江縣人。弘治丙辰進士。少敏甚日記千言?文有奇氣選庶吉士讀書翰林於墳籍子史旁搜廣摭無微不錄討疑伐舛不苟為同而所學益邃眾多下之授翰林院檢討日稽古自鑒至於應酬敘述脫腐遠俗悉根理道正德二年逆瑾竊柄尋乞致仕五年起用以丁憂不果十年再起浙江按察司副使提督學校約章程茂德教所至發蔀擊蒙不蹂於雜施又藻鑑公明甄拔皆知名士十四年陞南京太僕寺少卿暇日作興學校隨所詣?之是正出其悟表會滁守陳璧建科第題名碑?之紀其事備雲高皇龍飛草昧一時羆虎之十奮志勇冒矢石贊成大業大率多滁人況百五十年未濡煦王化本之經史督之師儒表之宅里榮之爵祿感風雲而起者又何讓於羆虎之盛故滁士聞之莫不興起踰二年陞南京光祿寺卿尋進南京太常歷南京禮部右侍郎雖留務清勝不究厥用而行誼嶄然?縉紳所共稱至沒之日無以?殮尤可以卜其素履公卒贈南京禮部尚書。隆慶元年,從孫侍御翾奏,賜謚文肅。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