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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敦士登是一個君主立憲制的親王國。它有一種混合政體形式,其中政治權力由君主和民主選舉產生的議會共享。有一個兩黨制(儘管也有兩個小黨)和一種代議制民主形式,其中首相作為政府首腦對議會負責。然而,列支敦士登親王作為國家元首,行使著相當大的政治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