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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托斯人权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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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诚(前排右二)在颁奖典礼上

兰托斯人权奖(英語:Lantos Human Rights Prize)由总部设在美国新罕普什尔州的兰托斯人权与正义基金会(The Lantos Foundation for Human Rights and Justice)颁发。兰托斯基金会以已故美国国会议员汤姆·兰托斯(Tom Lantos)命名,其宗旨是加强美国外交政策的人权推动作用,在全世界维护人类的尊严、自由和正义。

获奖者

2009年:西藏精神领袖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
2010年:大屠杀幸存者、1986年諾貝爾和平獎获得者埃利·维瑟尔(Elie Wiesel)猶太裔作家、教师、政治活动家。
2011年:保罗·路斯沙巴吉那(Paul Rusesabagina), 卢旺达旅店经营商,他曾经在卢旺达大屠杀中身为胡图族人保护了一千多名图西族难民。电影《卢旺达饭店》(Hotel Rwanda)就是以其故事改编。
2012年:陈光诚,中國著名維權人士[1]
2013年:希拉里·克林顿,美国国务卿
2014年:1995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以色列總統希蒙·佩雷斯,褒揚他維護以色列民主人權、公民自由,以及貢獻中東地區的正義與和平。[2]

参考文献

  1. ^ 美国兰托斯人权奖介绍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VOA
  2. ^ 何伊. 以色列總統佩雷斯獲頒蘭托斯人權獎. 美國華盛頓DC. 2014-06-27 [2014-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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