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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人民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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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人民艺术家
類型荣誉称号
创立1995年12月30日
国家俄罗斯 俄罗斯联邦
狀態正在授予
统计
首次授勋1992年2月21日
級別
下級俄罗斯联邦功勋艺术家
相關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人民艺术家

俄罗斯联邦人民艺术家(俄语:Народный артист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简称俄罗斯人民艺术家,是俄罗斯联邦授予表演艺术工作者的一个荣誉称号。它是俄罗斯联邦演艺界的最高荣誉。其地位要高于“俄罗斯联邦功勋艺术家”荣誉称号[1]

历史

“俄罗斯联邦人民艺术家”称号由1995年12月30日俄罗斯联邦总统令第1341号设立[2]。命令确立了该称号的授予规范以及胸章样式等内容。命令于1996年4月1日生效。此后经过多次修订,目前受2010年9月7日总统令的规范。

“俄罗斯联邦人民艺术家”称号最早可以追溯到1931年设立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人民艺术家”称号。1991年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不复存在。在1992年2月至1995年,俄罗斯联邦政府仍授予该称号,发放的胸章仍维持原来的样式,只是上面刻的字样变更为“俄罗斯联邦人民艺术家”[3]

授予对象

现行的2010年9月7日第1099号总统令规定[4]

“俄罗斯联邦人民艺术家”授予为俄罗斯表演艺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广泛公众认可的人士。接受此称号的对象包括作曲家钢琴家舞蹈家歌手电影导演、音乐指挥家、舞台演员和电影演员等。通常在本人被授予“俄罗斯联邦功勋艺术家”称号10年后才有资格和机会获得(芭蕾演员年限减半)。

胸章样式

胸章为椭圆形设计。长轴为40毫米,宽轴为30毫米。正上方刻有俄羅斯聯邦國徽,中央刻有“人民艺术家”字样。

胸章应佩戴在胸部的右侧。

2010年9月7日之后授予的胸章镀金[4]

图集

以下列出部分“俄罗斯联邦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排名不分先后:

相关称号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