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字
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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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 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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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字,又称字,是汉字文化圈传统上在本名之外的一个正式代称。通常基于礼貌性质,一般习惯间接性叫唤他人的表字而不直称其本名,以表示客气避免失礼(本名则可以是当事人自述或由尊长直称)。
表字的取法,一般与本名意义相关。历史上有些人的表字广为人知,本名反而隐没于世,称为“以字行”。
简介
根据记载,中国古代男子20岁行冠礼(唐代称为元服礼)时取字[注 1],女子15岁及笄(日本称为裳著礼或铁浆礼)或许嫁时取字。例如项籍字羽,孔丘字仲尼,司马迁字子长,李白字太白。
字与名通常有关。如杜甫字子美,甫为古代男子美称;韩愈字退之,为互补;杜牧字牧之,为相似;王维字摩诘,为欣赏佛教人物维摩诘而名。另外,亦有将伯(孟)、仲、叔、季加于字中表以示排行,如孙坚4子(孙策字伯符,孙权字仲谋,孙翊字叔弼,孙匡字季佐),“孟”常用于庶长子,“季”可以用在最小的孩子,如刘邦为第三子,却号称刘季。
根据《礼记·檀弓》[2]上的说法,在人成年后,需要受到社会的尊重,晚辈直呼其名代表不恭敬;于是需要取一个字,用以区别长幼尊卑。因此,古人在成年以后,名只供长辈、上司和自己称呼,自称其名表示谦逊,晚辈只能唤其字,而不能唤其名。
北齐颜之推认为,人名用以区别彼此,字则是用以体现一个人的德行。大部分人的名与字在意义上都是有关联的,如岳飞字鹏举(飞、鹏相关),关羽字云长(羽、云相关)。
字起源于商朝,盛行于周朝,后来逐渐形成了一种制度。直到近代仍然被许多知识界和文化界的人使用,如:胡适字适之,孙文字载之,毛泽东字润之,李敖字敖之。随著社会风气上使用表字的惯例逐渐减少,现代社会的户口登记的发展中也并未规范纳入,表字的文化传统在20世纪逐渐式微,已经很少人于日常生活使用,只在一些受到传统文化和道德影响较为浓厚的家庭、宗族、团体和个人仍然保持和沿用。现代由于全球华人众多,既有十多亿人汉字同名同姓重复率过高,一些民间人士与学者为此建议参酌文化基础,支持在现代户政的管理制度上建立“姓、名、字”三大系统以合理的相关办法增加个人的识别度。
先秦人取字特点
先秦女子的字构成方式和男子不太一样,称呼女子时是先字后姓,另外许多是在姓氏上冠以排行字作为字,如季姬(姬姓人家的幼女)、孟姜(姜姓人家的长女)、叔隗(隗姓人家的三女)等。
另外在古文中,男性名与字连称时,习惯上先称字后称名。如《史记》中称呼孔子的父亲为“叔梁纥”,其中“叔梁”是字,“纥”是名;女性的完整姓名则是“字、姓、名”的次序,如季芈称为“季芈畀我”,“季”是字,芈姓,“畀我”是名。
以字行
以字行是“以字行于世”的意思,是一个关于称谓的术语。
汉字文化圈中,如:中国、朝鲜半岛、越南等地之古人,一般有“名”有“字”,“以字行”即是因为种种原因,多仅称呼此人的“字”,而不熟悉其“名”。
例如明朝著名阁臣杨士奇,名寓,字士奇,但世人通常仅知其字,所以称之为“以字行”[3]。
注释
参考文献
引用
- ^ 重谒顾珀墓-泉州文史资料全文库
- ^ “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参见《礼记》〈檀弓上第三〉篇。
- ^ 《明史·列传第三十六》
来源
- 书籍
- 籍秀琴. 《姓氏·名字·称谓》. 中国历史文化知识丛书. 大象出版社. 1997年. ISBN 75347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