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下设的一个部。位于北京市阜外大街路南的22号院。
历史
1949年11月,政务院成立轻工业部、食品工业部、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1950年12月,撤销食品工业部,其所辖的行业分别划归轻工部、农业部和粮食部。1954年11月,成立中央手工业管理局和地方工业部。地方工业部管理地方轻工企业,其他各工业部管理直属企业。1956年5月,撤销地方工业部,有关地方轻工业划归轻工业部管理,同时将轻工业部食品的部分划出,成立食品工业部。
1958年4月,轻工业部与中央手工业管理局合并。1961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1961年9月,重新成立中央手工业管理总局,与轻工业部分开,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与中央手工业管理总局合署办公,
1965年2月20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轻工业部改名为第一轻工业部;撤销中央手工业管理总局,改建成立第二轻工业部,同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合署办公。1970年4月第一轻工业部、第二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合并为轻工业部。
1993年6月,轻工业部撤销,成立中国轻工总会。1998年,撤销中国轻工总会,组建国家轻工业局,隶属于国家经贸委。2001年2月,国家轻工业局撤销,成立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保留国家公务员定编80人。
历任部长
- 附:黄炎培(中央人民政府轻工业部部长)
- 贾拓夫
- 沙千里
- 李烛尘
- 钱之光
- 梁灵光
- 宋季文
- 杨波
- 曾宪林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 办公厅(办公室、部长办公室、调研室、档案处、保卫处、文电处、信访处、新闻处)
- 综合计划处(办公室、长远规划处、设计管理处、重点工程管理处、固定资产投资处、振兴办公室)
- 生产协调司(办公室、生产处、综合处、市场指导处、节能环保处、生产安全处、军工办公室、出口办公室)
- 科技发展司(办公室、技术开发处、规划政策处、成果专利处、科技攻关处、协调指导处)
- 技术装备司(办公室、规划政策处、一处、二处)
- 教育司(办公室、院校工作处、职业培训处、教材编审处、教改指导处)
- 人事劳动司(办公室、科级干部处、机关干部处、企事业领导干部处、劳动工资处、培训录用处)
- 经济调节司(办公室、财政信贷处、价格税收处、集体经济处、行业劳资处、财务处)
- 政策法规司(办公室、政策处、法规处、集体经济处、法规监察处)
- 质量标准司(办公室、质量管理处、质量监督处、标准计量处)
- 国际合作司(办公室、经济合作处、联络处、科技交流处、信息处)
- 体制改革司(办公室、企业改革处、综合规划处、机构改革处、基层政治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企业管理处)
- 行业管理指导司(办公室、行业一处、行业二处、行业三处、综合协调处、组织管理处)
- 食品工业司(办公室、制糖处、酿酒处、罐头饮料处、食品处)
- 造纸工业司(办公室、生产处、规划处)
部属事业单位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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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次全体会议※ 上列为1965年至1970年国务院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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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组成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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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直属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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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列为1970年至1975年期间的国务院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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