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弑师案
中国政法大学弑师案,是指2008年10月28日晚发生在中國政法大學的一场由于师生恋而引发的血腥惨案。该校法學院教授程春明在该校昌平校区端升楼201教室内,被該校男學生付成励用菜刀當眾袭击身亡。此案引发巨大的社会轰动和深刻的道德反思。
2009年10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23岁的付成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当事人
- 遇害人:程春明,曾經留學12年,拥有法國蒙彼利埃第一大學學院公法與政治學博士學位,被害前曾在学校教授西方法律思想史、法理學、比較法、法文等[1]。
- 加害人:付成励,1986年生,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人,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05级学生。
起因
2007年4月,付成励结识了中国政法大学女研究生陈某,交往了几个月后,2007年8月,付成励与初恋女友陈某正式确立了恋人关系。在后来二人去北戴河游玩期间,陈某把自己曾被中国政法大学教师程春明“潜规则”并发生过一年多性关系的事告诉付成励。知道这件事后,付成励的情绪受到沉重打击,遂对程春明动了杀机[2]。
参考文献
- ^ 程春明教授遗体告别仪式在京举行(附:程春明同志生平). 学术批评网. 2008-12-21 [2022-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16).
- ^ 弑师者付成励:我为何要杀程春明. 正义网. 2008-12-23 [2022-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