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中国旧县名。
明朝万历十九年(1591年),设置新平县,属临安府。清朝康熙五年(1666年)省新化县入新平县。雍正十年(1732年),属元江府(后降为元江直隶州)。中华民国初年,属滇南道、普洱道。1929年直隶于云南省。1949年后,属玉溪专区、玉溪地区。1980年改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参考资料
- 《明史·志第二十二·地理七》
- 《清史稿·志四十九·地理二十一》
|
---|
|
| |
省政府直轄 | |
---|
第一行政督察區 | |
---|
第二行政督察區 | |
---|
第三行政督察區 | |
---|
第四行政督察區 | |
---|
第五行政督察區 | |
---|
第六行政督察區 | |
---|
第七行政督察區 | |
---|
第八行政督察區 | |
---|
第九行政督察區 | |
---|
第十行政督察區 | |
---|
第十一行政督察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