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檉芳
張檉芳(?—1644年),別號中柱[1],順天府通州民籍,浙江寧波府鄞縣人。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順天鄉試舉人[2],四十四年進士,由行人擢吏部主事[3],历文选司郎中,公正自持,吏部尚书趙南星器重之。改騐封司郎中。天启中,魏忠贤弄权,急请告归。时乡里民多被徭役破家,甚至鬻子以应。柽芳力陈当事,民困以苏。天启七年十二月,崇禎皇帝即位後,起復為吏部文選司郎中,凡附逆珰迁秩者一概澄清,小人側目。崇禎元年四月,被彈劾罷職,以張振秀代之。未几告归,家置义仓以备荒。庚辰大饥疫,设粥食之,全活千计。又以兴利除害为己任。崇禎十七年(1644年)甲申之变为贼帅所执,年逾七十,炮烙栲锻,惨毒备至,抗节不屈,骂贼而死,闻者壮之。
家族
父張汝濟(1541年-1616年),號育泉,隆慶丁卯鄉試舉人,官山東蒲台縣知縣。母蕭氏(1545年-1602年)。兄張杞芳兩子張文烶、張文煇,均崇禎七年進士。
參考文獻
- 《明史》
- 《順天府志》
- 光緒《鄞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