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維持
周維持(?—?),字尔调,南直隶镇江府金坛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联捷己未科进士。泰昌元年(1620年)授香山县知县,樂易親民喜造士,設仁山書院,課諸生,有《仁山會課稿》。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舉鄉薦五人,一解額、一連榜進士,皆仁山首擢士。五年(1625年)四月考選,升貴州道監察御史,条陈二款:其一在晣品格以清仕路,言最可恨情面门户四字,其一在昭罪案以明国是,言奸邪植党煽惑,乞将党人旧日凡有倡建书院,不论省直州县立时改毁。又言兵部尚书赵彦纵子赵昌胤公开贿门,乞夺赵昌胤袭以谢天下。又言张问达招引王之寀以结党煽惑,周嘉谟护庇王安以蔑旨罔上,刘惟忠、白所知依附权奸俱宜立赐摈斥。疏纠文选司官刘行义与其同官王任杰大开贿门,赃私狼籍,俱各革职、削夺、闲住。以兄周應秋在位,引嫌歸。崇禎初,起陕西道御史[1],巡按浙江,被劾罷。兄弟並立逆案[2]。
家族
参考文献
- 《明史》列傳 卷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