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File:Signing the Treaty of Liberation of Tibet.jpg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這個檔案來自維基共享資源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Signing_the_Treaty_of_Liberation_of_Tibet.jpg (637 × 449 像素,檔案大小:52 KB,MIME 類型:image/jpeg


摘要

描述
English: Signing the Treaty of Libration of Tibet, Beijing.
中文: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代表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签订《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李济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陈云主持了签字仪式。左二起:桑颇·丹增顿珠、土登列门、土丹旦达、凯墨·索南旺堆、阿沛·阿旺晋美、陈云、朱德、李济深、李维汉、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
日期
來源 http://a1.att.hudong.com/61/93/300001174781131181935591652_950.jpg
作者 Chinese Journalist
其他版本

授權條款

Public domain
本圖像現時因在中國著作權保護條款過期而處於公有領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管轄區為中國大陸,不包括香港澳門)的著作權法,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職務作品及所有視聽作品,首次發表50年後或自創作之日起50年未發表,進入公有領域;著作權保護期於2021年6月1日前屆滿的自然人攝影作品,屬於公有領域;其他自然人作品,則在作者死亡後5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

根據中華民國(目前司法管轄區為地區)的著作權法,所有攝影作品,以及所有著作權持有者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發表50年後,或者從創作之日起50年未發表,即進入公有領域。其他適用作品則在作者死亡後50年進入公有領域。

請特別注意:非美國來源的外國作品,必需在來源國與美國皆為自由授權,才能被維基共享資源接受。從中國首次發表的作品,除了某些情況下(如該發表作品不符合美國的著作權型態)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如果該作品在來源地的《烏拉圭回合協議法案》生效日期當時受著作權保護,則美國可以依據該法案進行回溯,恢復在美國的著作權保護(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效日期為1996年1月1日,中華民國則為2002年1月1日[1])。
致上傳者:請提供該圖像的首次發表時間及其作者或著作權持有者姓名。

你必須增加美國公有領域標籤顯示為何這個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

čeština  Deutsch  English  português  română  slovenščina  Tagalog  Tiếng Việt  македонски  русский  മലയാളം  ไทย  한국어  日本語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


說明

添加單行說明來描述出檔案所代表的內容

在此檔案描寫的項目

描繪內容

檔案歷史

點選日期/時間以檢視該時間的檔案版本。

日期/時間縮⁠圖尺寸使用者備⁠註
目前2012年12月30日 (日) 04:23於 2012年12月30日 (日) 04:23 版本的縮圖637 × 449(52 KB)如沐西风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下列2個頁面有用到此檔案:

全域檔案使用狀況

以下其他 wiki 使用了這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