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袁致道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袁致道
大明登封縣知縣
籍貫湖廣荊州府公安縣
字號字雪里
出身
  • 萬曆二十八年庚子科舉人

袁致道(16世紀—17世紀),雪里湖廣荊州府公安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袁致道是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湖廣鄉試舉人,授荊門州學正,敦勵名節,振興文教,士民心悅誠服,湖廣提學副使葛寅亮特別褒揚他,陞登封知縣[2],在任內去世,行李蕭然,士民及上級都出資協助歸葬。

袁致道在荊門州曾懲治一巨梟,對方誘以重賂,他卻不為所動,以罪狀論死入獄,他陞任登封知縣後,巨梟逃獄更名王象乾,入魏忠賢幕下為害朝紳,魏忠賢敗亡後與田爾耕同受戮於西市[1]

引用

  1. ^ 1.0 1.1 同治《公安縣志·卷六·人物誌》:袁致道,字雪里,有文名,萬厯庚子舉人,就荊門教職,遷登封知縣,卒於官,蕭然無以歸,士民及上官斂金助之。其在荊門時治一梟,衿誘以重賂,怵以危言不為動,卒暴其罪狀論死繫獄,比令登封,其人逸獄出,更名王象乾,入魏璫幕,濫竽錦衣害朝紳,璫敗與田爾耕同戮西市。
  2. ^ 同治《荊門直隸州志·卷七·職官志》:袁致道,公安人,袁中郎從弟,萬厯末以舉人授學正,敦勵名檢,振興文教,所舉優劣尤服士心,學使葛屺瞻甚褒之,一時科目綦甚,公之力也,陞登封知縣。

參考文獻

  • 同治《公安縣志》·卷六·人物誌
  • 同治《荊門直隸州志》·卷七·職官志
官銜
前任:
岑東曙
明朝荊門州學正
萬曆年間
繼任:
劉淳
前任:
劉餘祐
明朝登封縣知縣
天啟年間
繼任:
劉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