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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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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遠(1606年—1683年),邇之葵石[1]無垢[2]癭冠道人雕丘祓園京師真定府真定縣(今河北省石家莊市正定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總角時,趙南星見而器重之;十六歲補諸生,為學使左光斗所賞拔。[3]崇禎十五年(1642年),舉順天鄉試。清順治三年(1646年)登進士,授刑部主事。次年任稽勳司主事,後升文選員外郎、考工司郎中,調文選司郎中太常寺少卿提督四譯館[1]順治十一年(1654年),任大理寺卿[4]兵部督補右侍郎[5]順治十三年(1656年),任戶部右侍郎督理錢法局,[1]同年改吏部左侍郎。性好觀書,四十餘年,未嘗一日釋卷。晚年以病歸里。

家族

梁夢龍之曾孫。同輩兄弟梁清標梁清寬,均科甲折桂,同列九卿。[6]

著作

著有《稷園集》九卷、《史記》四卷、《文集》四卷、《詞》一卷、《雕邱雜錄》十八集等。[7]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廣清碑傳集》卷2, 85
  2. ^ 《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下冊, 1360
  3. ^ 清‧趙文濂等,《正定縣志》卷36〈梁清遠〉,頁 10
  4.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08220號
  5.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05716號
  6. ^ 陳耀林:〈梁清標叢談〉,《故宮博物院院刊》,1988年,第3期,頁56-67。
  7. ^ 《梁氏續族譜》記載:「梁清遠(1606~1683),字邇之,號葵石。曾祖梁夢龍,祖父梁志,父梁維樞,皆為顯宦。清順治三年(1646)中進士。歷任刑部主事,太常守少卿,戶部右侍郎,左侍郎,任內因薦舉有功,調守杭州,以病罷。後左遷光祿少卿,清遠求歸養。不久補原官。升通政司參議。後以病歸里。以壽終。其著作有《稷園集》九卷、《史記》四卷、《文集》四卷、《詞》一卷、《雕邱雜錄》十八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