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林芝地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林芝地區
ཉིང་ཁྲི་ས་ཁུ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區
1970年—2015年

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首府林芝縣
面積 
• 
116,175平方公里(44,855平方英里)
歷史 
• 成立
1970年
• 廢除
2015年
前身
繼承
林芝專區
林芝市
今屬於
 中國林芝市(各自宣稱,互不承認)
 印度阿魯納恰爾邦(各自宣稱,互不承認)

林芝地區藏語ཉིང་ཁྲི་ས་ཁུལ།威利轉寫nying khri sa khul藏語拼音Nyingchi Sakü)是西藏自治區的舊地區名。為1970年至2015年間,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置的一個地級行政單位。南部地區與印度爭議地區屬於藏南地區的一部分。2015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覆同意撤銷林芝地區並設立地級林芝市

林芝被譽為「西藏江南」,其以絕美的自然風光享譽國內外,這裡不僅有夢幻般的十里桃林,還有蜿蜒曲折的尼洋河,茂密的魯朗林海等景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