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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貞 (陸城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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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貞(?—?),一名[1]漢朝宗室,漢景帝劉啟之孫,中山靖王劉勝的兒子,育有兩子,長子劉軒,二子劉昂。一說為蜀漢皇帝劉備的直系先祖。

事跡

元朔二年六月甲午(前127年),漢武帝封劉貞為陸成侯,封地位於僻臨涿郡西南與中山國東方之間。十五年後的元鼎五年八月(前112年),漢武帝在宗廟中會見諸侯,劉貞因為奉獻的助祭黃金缺斤少兩,成色不足,被免去爵位(酎金失侯),封國撤銷,劉貞於是就在涿郡安家,遷居地以借鑒故封以「陸城亭」為名,北魏時《水經注》作者酈道元先世居此,遂更名酈亭。

史料

《漢書·卷十五上·王子侯表第三上》:六月甲午封,十五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水經注·卷十一》:又東北,逕博陵縣故城南,即古陸成,漢武帝元朔二年,封中山靖王子劉貞為侯國者也。

《三國志·卷三十二·蜀書二·先主傳第二》:勝子貞,元狩六年封涿縣陸城亭侯。坐酎金失侯,因家焉。

《史記·卷三十·平準書第八》:至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

《史記集解·卷三十·平準書第八》:集解如淳曰:「漢儀注王子為侯,侯歲以戶口酎黃金於漢廟,皇帝臨受獻金以助祭。大祀日飲酎,飲酎受金。金少不如斤兩,色惡,王削縣,侯免國。」

《華陽國志·卷六·劉先主志》:先主諱備,字玄德,涿郡涿縣人,漢景帝子中山靖王勝後也。勝子貞,元狩六年封涿縣陸城亭侯,因家焉。

《漢書注· 卷五·景帝紀第五》:至武帝時,因八月甞酎會諸侯廟中,出金助祭,所謂酎金也。

《漢書辨疑· 卷四·王子侯表上》;中山縣地理志作陸成,古字通。史記作陘城,誤。蜀志:先主諱備,漢景帝子中山靖王勝後也。勝子貞,元狩六年封涿縣陸城亭侯。坐酎金失侯,因家焉。案亭侯至建武時始有,蜀志衍亭字,遂與此不合,以陸城為涿縣亦誤。

《漢書補註·卷十五上·王子侯表第三上》:錢大昭曰:蜀志「中山靖王子貞,元狩六年封涿縣陸城亭侯。」案,亭侯至建武時始有。蜀志衍亭字,封年、涿縣並誤。

《三國志考證·卷六·蜀書》:前漢無鄉亭之封,考漢書王子侯表,貞封陸城侯,無亭字。地理志:陸成,中山國縣名,貞為中山靖王之後,故封中山國之陸成縣侯,成字無土旁。王子侯表陸成侯下注涿字,亦誤。」

《三國志考證·卷六·蜀書》:失侯在元鼎五年,始當家陸成,侯徙涿耳。

《三國志集解·卷三十二·蜀書二·先主傳第二》官本考證陳浩曰:「漢書王子侯表陸城侯貞元朔二年六月甲午封,元鼎五年坐酎金免。此雲元狩六年,恐誤。」

《義門讀書記·第二十七卷·三國志·蜀志》:元朔二年封,十五年元鼎五年免,蓋以始封之明年為元年也。此雲元狩六年,少十年矣。恐誤。

《三國志注證遺·卷三》:勝子貞,華陽國志作真。壽昌案:漢書王子侯表作貞,與此同,惟表稱元朔元年六月甲午封,元鼎五年坐酎金免,此作元狩恐誤,當漢武時以酎金 失侯者皆系元鼎五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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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 1.0 1.1 《華陽國志校注·卷六·劉先主志》:「貞」,廖本作「真」。據《漢書·王子侯表》,劉勝子劉貞於武帝元朔二年封涿郡陸成縣侯(陸成縣後還屬中山國,見《漢書·地理志》)元鼎五年免。本書及《蜀志·先主傳》,元朔二年誤為元狩六年,涿郡誤為涿縣,陸成(縣)侯誤為陸城亭侯,皆當據《漢書》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