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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2019年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占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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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

这可不可以称为第二次占中第二次占钟?希望各位可以讨论。--203.145.94.146留言2019年6月12日 (三) 12:28 (UTC)[回复]

  1. ^ 反惡法 二次佔中 暴政向我們開槍. 《苹果日报》. 2019-06-13 [2019-06-13]. 

欠缺警方晚上清场,示威者在中环或湾仔占领的自由图片

还以为VOA会拍摄清场的图片,但今次完全没有,只有1-2段单一范围的视频片段。而且现时flickr不再盛行,基本上难以找寻自由图片。也许要大家在网上平台请求警方在晚上清场,示威者在中环或湾仔占领的自由图片。

而今日看看有没有维基人到中环或湾仔拍摄一下被占领的情况,最好在天桥拍摄较为安全。而金钟清场后的情况最好小心拍摄了。--Wpcpey留言2019年6月12日 (三) 23:54 (UTC)[回复]

关于橡胶子弹条目

上网查了一下香港警察使用的好像不是en:rubber bullet,而是en:plastic bullet。求专家查证。-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9年6月13日 (四) 16:05 (UTC)[回复]

网媒《立场新闻》表明 facebook 专页的直播片段可随便使用 不用寻求授权 维基commons 可使用吗

网媒《立场新闻》今日在facebook发布声明,表示“各机构及个人,可随便使用《立场新闻》 facebook 专页的直播片段,不用联络我们寻求授权,使用后亦不需要通知,唯望避免歪曲事实的删剪。”那么维基commons 可使用吗?[f a c e b o o k.com/standnewshk/posts/2244980132254261?__xts__[0]=68.ARB0Q7XTF4Dr3mA7TdnkJ8MVCyKOuJfnFZi2QeumFR83Az34BL_jNLEfhDjpkgSrfOL52YUNzIsohtTLvXWtptoE0k-bIjJkCYagz1NO625kvJ8hlIzRBVxuiy_vYyNboFd1YKbc841eyYLsBh2gpS5A4_Du5GiGwGGHd8n1Epe_3Wry8iGfBecpAQ-dRhSa8yGiJbixvcaI3IkbkyPZl1rU9lxA7iIBXcitKreXak8O-oMel2waWf2Cvv1EB9QXr9ebEHCqejNBEQrfNad-fRVfZdlu3sQz1Qu_IR3qZxNOhQfSWZ8OxUY_TGUbf4K7whYdPGnbV7QNMlQfX9wADg&__tn__=-R 见]和声明--Wpcpey留言2019年6月14日 (五) 07:04 (UTC)[回复]

建议将8.1.x段落移至7.2相应段落

Hong Kong is not a Part of China. Hong Kong is not China. --203.145.94.99留言2019年6月16日 (日) 08:38 (UTC)[回复]

“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论述已经违返方针,所以不会例作参考部分。Jasonloi1997留言2019年6月16日 (日) 09:31 (UTC)[回复]

争议部分的用词

警方“不当”使用暴力和挑衅态度。这个不当是有具体的司法认定意见?下面都是媒体意见,让人看了觉得有媒体审判的意味。标题越耸动越好?媒体可以这样追求,维基也可以这样吗?--可能在说屁话的一菜留言2019年6月16日 (日) 05:58 (UTC)[回复]

警方不当使用暴力并且态度挑衅,完全是客观事实。--203.145.94.99留言2019年6月16日 (日) 08:41 (UTC)[回复]

请求与自由或猪争论合并

两件事件有一定关系,自由或猪争论是因占领行动时警察向示威者说出粗口所引发的网络争论。--SCP-2000留言2019年6月22日 (六) 16:30 (UTC)[回复]

已有另一讨论在此,讨论自由或猪争论是否要与Laurel或Yanny争论合并。自由或猪争论似乎应该独立成章。Tim0909留言2019年6月25日 (二) 13:37 (UTC)[回复]

部分传媒报导有明显立场,不应用作本主题的参考文献

某些传媒的报导有着明显立场,有违中立原则。 这里以《苹果日报》为例,其有关反修订逃犯条例(下称:反修例)的标题均以“引渡恶法”起首,反映其报导倾向反修例的立场,引用为文献可能有违中主原则 SW2289留言2019年7月1日 (一) 04:53 (UTC)[回复]

编辑请求

请求已处理

烦加{{Not|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二周年衝突}}-某人 2019年7月1日 (一) 16:15 (UTC)[回复]

编辑请求 2019-07-01

请求已处理--Tiger留言2019年7月2日 (二) 06:17 (UTC)[回复]

坠楼者的人名有误,不是梁凌傑,是梁凌杰。--119.237.156.1留言2019年7月1日 (一) 18:3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