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龟山寺遗址
龙龟山寺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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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 |
时代 | 明代 |
编号 | 7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龙龟山寺遗址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明。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龙龟山寺遗址位于四川省叙永县大石乡互助村三社龙龟山,北距龙龟河150米。寺庙始建于明代,明清两代均有修缮,文革期间被毁严重,坐东北向西南。遗址正前方石梯下有一牌坊,上刻文字记载建庙过程。遗址已出土石刻造像达两百余尊,尚有大量石刻未出土,体量3米至几十毫米不等。出土造像造型特别,形象生动,是反映民俗文化内容的生动教材。2001年,龙龟山寺遗址被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3).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 四川省文物局. 2013-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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