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包遗址
凤凰包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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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 |
时代 | 新石器时代 |
编号 | 24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凤凰包遗址位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新石器时代。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简介[2]
凤凰包遗址位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模子垭村六组村东北3公里凤凰包,分布在凤凰包山丘地形上,山势呈东西走向,东西长200米,南北宽120米,面积2.4万平方米,属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文化层厚约1米,采集有石斧、石矛、石片、尖状器、刮削器及部分半成品等。陶器均为手制,火候较高,以夹砂陶为主,泥质陶器不多,纹饰有绳纹、篮纹,附加堆纹、戳印纹等,器形有罐、瓶、盘、钵等。该遗址与已发掘的擂鼓寨遗址、擂鼓寨村东南的碉堡梁遗址文化内涵相近,时代同期,属新石器中晚期遗址龙山时代谱系和类型。该遗址的发现对研究川东北地区史前文化提供了重要的实物依据。2006年,凤凰包遗址被通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