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用乂
蔡用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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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甘肃行太仆寺卿 | |
籍贯 | 浙江海宁县 锦衣卫旗籍 |
字号 | 字行甫 |
出生 | 正德四年(1509年)四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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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用乂(1509年—?),字行甫,号淡塘,锦衣卫旗籍,浙江海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顺天府乡试第一百二十五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一百九十七名,登第二甲第二十九名进士[1][2]。都察院观政,授南京刑部主事,升郎中,出为辰州府知府。历陕西、贵州副使,官至甘肃行太仆寺卿[3]。
家族
曾祖蔡雨;祖父蔡晟;父蔡祯。嫡母夏氏;嫡母王氏;生母马氏。永感下。兄蔡麒。弟蔡俊乂、惟乂、时乂[4]。子文训、文谅、文试。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四库全书本《畿辅通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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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徐楚 |
明朝辰州府知府 1554年-1559年 |
继任: 张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