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翟瑛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翟瑛
大明太常寺卿
籍贯河南河南府洛阳县
南京太医院医籍
字号字廷光
出生三月初七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颜氏、董氏
亲属翟瑄
出身
  • 顺天府乡试第八十七名
  • 成化二年丙戌科进士出身

翟瑛(1439年—?),字廷光河南河南府洛阳县人,南京太医院医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改礼科给事中,历太常寺[1]。工书法[2]

家族

其家世代以医籍隶南京太医院。曾祖翟伯常,祖父翟罍,父翟观,母庞氏[3]

家族

翟瑄,官至刑部尚书。时人并称“二翟”。

参考

  1. ^ 《江南通志》卷一百三十九
  2. ^ 《六艺之一录·卷三百六十五》:翟瑛,字廷光,江宁人。成化丙戌进士,历官太常卿。作字运笔如飞,结体流丽可爱。〈金陵琐事〉
  3. ^ 《成化二年丙戌科进士登科录》:治《春秋》,年二十八岁中式成化二年丙戌科第二甲第二十八名进士。三月初七日生,行二,曾祖翟伯常,医学正科;祖翟罍,医士;父翟观,御医;母庞氏。具庆下。妻颜氏,继妻董氏;兄瑄(进士)。由国子生中式顺天府乡试第八十七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七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