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加尔文
约翰·加尔文 Jean Calv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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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Jehan Cauvin 1509年7月10日 法兰西王国皮卡迪瓦兹省努瓦永 |
逝世 | 1564年5月27日 旧瑞士邦联日内瓦 | (54岁)
职业 | Pastor, author, theologian |
知名作品 | 《基督教要义》 |
时代 | 宗教改革时期 |
地区 | 法国基督教神学家 |
著名思想 | 归正宗、加尔文主义 |
签名 | |
加尔文主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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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加尔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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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加尔文(法语:Jean Calvin,法语发音:[ʒɑ̃ kalvɛ̃];1509年7月10日—1564年5月27日)是法国著名的宗教改革家、神学家,新教的重要派别──改革宗(或称归正宗、加尔文派)的创始人。
出生与早年时期
加尔文出生于法国巴黎北部不远的瓦兹省努瓦永。祖父是水手,父亲热拉尔(Gerard Calvin)由于刻苦努力,得到本城教会主教的书记之职,母亲让娜(Jeanne Lefranc)笃信天主教,是才貌兼具、敬虔的妇女,她在加尔文小时候,经常带他在乡间漫步、祈祷,不幸早逝。加尔文的父亲不但自己勤勉,更对其三个儿子深具厚望,要他们受相当的教育,而对女儿们只要她们作家庭主妇。
加尔文的父亲既在教会内任职,又为贵族人士所尊重,与本城的上流人物有密切交往,这对于他的儿子来说,是一个特别机遇。加尔文从小得与贵族子弟同受小学教育,后来他成为昂热(Hangest)与蒙莫尔(Montmor)之子的密友,日后他将所写的第一本书献给蒙莫尔说:“我自幼在你家里长大与你学一样的书,我所领受的第一教诲就是从你尊贵之家的生活与修养得来的。”这种关系给了加尔文高尚的礼节与社交的平静,而非出身于矿工之子的改教家马丁·路德所拥有,路德总是带着不失老百姓阶级的粗野作风。加尔文比路德小26岁。
大学时期
早年的加尔文属于天主教,他生性怕羞,好学不倦,节制饮食、极少消遣,准备将来作神父。1523年,由于加尔文家乡诺阳流行传染性的瘟疫,他随同孟特摩家前往巴黎,加尔文进入Collège de la Marche大学,专攻拉丁文学,深获马蒂兰·科尔迪耶(Mathurin Cordier)教授极器重,在他的指导之下学习如何写文章。获得文学士之后,加尔文转往Collège de Montaigu大学,专攻哲学与伦理学,这些学习帮助他有敏锐的心思,对于后来的辩论助益匪浅。
1526年,加尔文的父亲考虑到律师职业能使人致富,希望他舍弃神学专攻法律,加尔文不敢违抗命令,进入奥尔良大学专攻法律,他在一位诉讼律师门下受教,不久即成绩卓绝,甚至教授缺席时,也由加尔文代课。
1531年,他转入布尔日大学(University of Bourges)法学院,受教于知名的人文主义法学家阿凯齐(Andreas Alciati),同年,加尔文的父亲过世。加尔文在波纪斯大学学习了一年半,同时间他也学到希腊文,这对他日后研究新约圣经有莫大的帮助,古典文学一直是加尔文的最爱,而法律的研究则培养了加尔文的组织能力。
1532年,加尔文出版第一本注释书–幸尼加全集(Annaeus Seneca,4 BC–AD 65)中标题为“仁慈论”的注释,该书引证55位拉丁文著者和22位希腊文著者,这本书把加尔文的名字介绍给知识界,但是当时此书并未立即获得社会的好评,有些学者认为此书是为了宗教抗议者向当局的请愿。无论如何,此书呈现加尔文后来注释《圣经》的方法,即发掘著者的原意,然后述说自己的回应。
宗教改革
加尔文早年时期,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尚未传播到加尔文家乡,所以他还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但1523年来到巴黎后,他开始读到一些偷渡至法国的马丁·路德作品,植入一些改教运动的新观念,或许曾目击法国第一位殉道者波瓦纳(Pauvanne)被焚在火刑柱上,或者看见法国贵族波郡(Berquin)因翻译路德作品而牺牲生命,宗教改革成为大学时期谈话与讨论的题旨。
加尔文大学时期,他的拉丁文教授考第尔曾公开批评当时的罗马大公教会(后来考氏加入宗教改革运动又在日内瓦学院执教)。加尔文的表兄皮埃尔-罗贝尔·奥利韦唐(Pierre-Robert Olivétan)将《圣经》译成法文,因此,他对直接研究《圣经》感到兴味十足,他们多次共同讨论,奥氏主张只有两个宗教:一个是靠人类功德得救的,一个是将人得救的事完全归给上帝。此外,加尔文在巴黎的一些密友如克智弟兄等,都是极端批评现世并接纳路德观念的人。在奥林斯大学时,他住在一位路德派商人艾蒂安·德·拉福尔热(Etienne de la Forge)家中,他的家是宗教改革同志们的聚会处,这位商人乐善好施,每逢将食物赠给穷人时,就伴随发送路德的小单张。在布尔日大学时,加尔文从沃尔马(Wolmar)学习希腊文并一同研读新约圣经,从瓦氏的口中听到他对腐败教会的侮辱与非难,目睹了的当时教会与新约教会的教义与生活相去甚远。
1533年,加尔文改信更正教,1534年赴瑞士巴塞尔,1536年定居日内瓦并发表《基督教要义》。
1538年由于严格地改革宗教,和市政当局冲突,被迫出走斯特拉斯堡。1540年日内瓦宗教改革派重掌政权,1541年加尔文应邀重返日内瓦。建立日内瓦归正宗教会,日内瓦市和地方教区两级牧师团体组成教会的领导机构。加尔文从1542年至逝世前一直是市级牧师团的主席。从1541年到1555年进行一系列的神学争论。
当时的日内瓦的宗教改革并非在加尔文加入才开始,在加尔文之前是由法惹勒等人发起的,并在1536年市民大会投票决定建立基督教城市。当加尔文进入此城市时,因他对于教会的权柄及服事者的威权上的观念,而采取的行动使他对非本派的教徒进行管制。神学家兼科学家塞尔维特的最新著作就像一记耳光打在《基督教要义》的作者加尔文的脸上,加尔文遂寄了一份自己的书稿给对方作为答复。而塞尔维特的报复很快,他用攻击性的言论给全文做了注解。
加尔文在给塞尔维特的信中写道:“我既不仇恨、亦不鄙视你;我也不愿对你施以迫害;但对于你这听来几近侮辱又如此大胆的教义,我会坚硬得如同钢铁一般。”其后他们通信中的讨论变得愈加激烈,最终加尔文不再回复。[1]之后,塞尔维特还给加尔文寄了一些特别具有攻击性的信件。[2]因此,加尔文对塞尔维特渐深的厌恶,源于其异端的观点以及塞氏那种糅合了优越感以及人身攻击的语气。
他向法国罗马公教宗教裁判所通信,最后在日内瓦逮捕和审判当时被罗马公教与更正教同判为异端、逃亡中的塞氏,使其被定罪并判处火刑。此过程为日内瓦议会所裁决,但加尔文本人并不支持采用火刑,主张以更人道的方式处决塞尔维特。[3]然而此事件仍在日后使神学家卡斯特利奥对加尔文产生激烈批判。[4]
加尔文向其他国家传播新教教义,他的观念深深影响荷兰、苏格兰和英格兰。他还从事政治活动,邀请一些法国王室成员和贵族加入法国的加尔文派与胡格诺派。之后法国发生宗教战争,他延揽大批欧洲新教难民到日内瓦,使日内瓦成为归正宗的国际中心,号称“新教的罗马”。加尔文对新教的发展有相当重要的贡献,在理论与实践上奠定了归正宗的基础。他的神学名著是《基督教要义》。
1564年,加尔文罹患重感冒,出现高烧以及咳血,以致其健康急速恶化,最终于5月27日病逝于日内瓦。
加尔文神学
圣灵论
《基督教要义》中没有为“圣灵论”单独写一个章节,必须从整本书的论述归纳他的观点。加尔文认为,上帝的灵与上帝的工作同时进行,而促成人的“相信”,当圣灵在人心中运行光照人心,使人在读了上帝的话而产生信心。所以人非用理性接受信仰,亦非用理性确认圣经的权威,而是圣灵那奥秘的力量所做的工作。[5]
救赎预定论
虽然救赎预定论是他倡导的神学遗产,但主要架构非他独创或原创。就救赎预定论可分“救赎”及“预定”两点来说。对于预定,加尔文认为,得不得救在乎神的拣选,人的选择在这件事上是毫无主权的。意即:神预定某些人得永生,某些人会灭亡。故神将救恩赐与会得永生的人,至于灭亡的人则任其灭亡。神的恩慈是为了要见证祂的救赎,跟功德无关,也跟个人无关。[6]至于人们疑惑为什么有人不被拣选,他引用了申命记29:29:“隐密的事,是属于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惟有显明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一切的话。”他说人不会也不能质问神为什么施恩予人,那就不能问为何神会弃绝某些人,属神的心意人是无法明白。[7]
至于救赎他发展了马丁·路德所提出的因信称义之论述。这个论点起初由奥古斯丁所提出,直到马丁·路德时发展出“法庭式的称义”。两人不同在奥古斯丁认为“义”是内在的,当神赐给人恩典时,“义”便成为人的一部分。对马丁·路德及加尔文而言,这“义”是属外在的,是“算作”、“当作”、“归给”,人依然是罪人,只是在人们因着信神就算我们“为义”。[8]
教会论
加尔文的教会论涵盖非常广,包括了基督徒的自由、教会的权柄、真教会的基本特质等,其中他所认为真教会的特质应该包括了:“传扬神的道”及“遵行圣礼”。所以传福音、聆听上帝的话及遵行圣礼都是十分重要的。圣礼的定义加尔文对圣礼的定义是:“神赐恩给我们的证据,是一种外在的印志,和我们对祂的敬虔之互相印证,加以确认。”[9]
其中必要圣礼特别是指“洗礼”与“圣餐”。“洗礼”:加尔文认为洗礼是基督徒的第一个圣礼,其意涵是加入教会的表记,好叫人们被接入基督,列为神的儿女。加尔文非常反对私人洗礼。因为他认为洗礼与圣餐是教会的公共圣职,私人不可擅自施洗。且受洗者必须要先充分明白真理,才可施洗。
加尔文强调通过圣餐,使得信徒得以与基督连结。他并不重视饼跟杯,他主张“在圣灵里耶稣基督身体真实的临在”。也就是说,人在圣灵里改变而体验到耶稣基督的临在,体验到耶稣基督的身体与血。但是在领受圣餐时,必须传扬神的道。所以对于当时罗马公教保留饼和杯,给生病无法前来的信徒或是王公贵族举行私人弥撒,这些作法加尔文并不赞成。因为他认为不在崇拜及充分宣扬上帝的话之场合领受圣餐,是没有意义的。[10]
圣礼观
加尔文同意圣奥古斯丁对圣礼的看法,认为那是代表不可见之恩典的一个可见的记号。在《基督教要义》第四卷中,加尔文解说圣礼为“外部的标记,基督藉以说明并保证祂对我们的善意,为了支持我们信心的软弱,同时试验我们对祂的虔诚。”圣礼是以印记来保证其中所有的内容,是信仰的公开认定。[11]他相信只有圣餐和洗礼具有圣经的权柄。关于圣餐,他不赞成变质说,也不认为只有以某种形式举行的圣餐礼才有效;同时,他也不赞成某些人的看法,以为饼与酒只是一种象征,用来代表祂的身体,目的是刺激人的记忆、敬虔或信心。加尔文认为圣礼赐下的,就是它们所代表的;主不仅要求我们看,而且要吃与饮,这样的行动就表明了在祂与我们之间,有一种生命的联系。这个联系在道被宣讲出来以及人以信心来回应时,就已经创造出来;当人以信心来领受圣餐礼,生命的联系就得以加强而更加密切。加尔文反对路德对圣餐功效的解释,他认为基督的身体一直是在天上,我们是被圣灵的大能提升到天上,来领受祂的身体。他强调,领圣礼的人若不是以信心来领受,圣礼就与他们无益。[12]关于洗礼,加尔文认为“洗礼是准许我们进入教会的起码标记,为了与基督联合,我们可以被列在神的子民之中...是一种工具,借此神保证我们所有的罪都被涂抹,永远在祂面前消失。”借着洗礼,表明我们的罪被洗净,也是重生的标记。加尔文认为洗礼的方式并不重要,重点在于洁净。[13]
建造日内瓦教会
日内瓦议会同意加尔文的主张,订定“规范基督教信仰”的法规,通过小议会、两百人议会、大议会,于十一月二十日教会法规(Ordonnances ecclesiastiques)成立。教会法规是为整体的教会生活,以服事功能为规划,教会生活,必须受牧师、教师、长老与执事,四种职分各有严谨不同的职责,都是在日内瓦教会的组织里。虽然有严格的纪律,但是纪律不过是信仰的建设一部分,并不单独存在,是为了传福音和施行圣礼,要具影响力。[14]
著作
- 《基督教要义》http://godoor.com/book/library/html/theology/jdjyy/content.htm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基督教要义》加尔文著钱曜诚等译孙毅游冠辉修订北京三联书社2010年3月出版
- 《基督徒生活手册》赵中辉译http://www.cclw.net/soul/jdtshhsc/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罗马人书注释》赵中辉、宋华忠合译 http://cclw.net/Bible/rmrszs/gb/index.ht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罗马书注释》校订本赵中辉、宋华忠译宁依华校华夏出版社2011年7月出版
- 《更宽广的生命——加尔文著作文选》陈佐人译校园书房出版社2011年3月1日出版
- 《以弗所书注释》任以撒译 http://www.cclw.net/Bible/ephesians/gb/index.ht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加尔文的灵修与祷告》梁德慧译赵中辉编http://book.edzx.com/Html/Book/0/889/Index.htm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加尔文的经济神学思想─职业无分圣俗》http://xuexiguoch.blog.sohu.com/156364733.htm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加尔文全集》英文版http://xuexiguoch.blog.sohu.com/161162735.htm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加尔文作品网上阅读》英文版http://www.godrules.net/library/calvin/calvin.ht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加尔文的各卷圣经注释》英文版http://www.sacred-texts.com/chr/calvin/index.ht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加尔文传记
- 《这就是约翰加尔文》Thea B.Van Halsema著http://13571023.blog.hexun.com/53083416_d.htm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神学家加尔文与今日的加尔文文主义》华菲德http://zuoshihezijide.blog.sohu.com/130598822.htm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加尔文宗派相关资料
参考文献
- ^ Downton, An Examination of the Nature of Authority, Chapter 3 [1]
- ^ Will Durant The Story of Civilization: The Reformation Chapter XXI, page 481
- ^ ﹝美﹞Thea B. Van Halsema著,王兆丰译,张艳芬校:《加尔文传》(This Was John Calvin,北京市:华夏出版社,2007年8月北京第1版第2次印刷),页176。
- ^ 帕尔克,《加尔文传》,王怡芳、林鸿信译(台北市:道声出版社,2001年),142-3。
- ^ 林鸿信,《加尔文神学》,92-3。
- ^ 麦格夫,《宗教改革运动思潮》,陈佐人译(香港:基道出版社,1997),92-3。
- ^ 林鸿信,《加尔文神学》(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4),138-42。
- ^ 麦葛福,《基督教神学手册》,刘良淑、王瑞琪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3),448-9。
- ^ 墨尼尔,《加尔文的平生》,许牧世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70),86-7。
- ^ 林鸿信,《加尔文神学》(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4),176-9。
- ^ 改革宗出版社编辑部编订,《改教家加尔文》,赵中辉译(台北: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2008),53。
- ^ 杨牧谷,《当代神学辞典》(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7),175。
- ^ 改革宗出版社编辑部编订,《改教家加尔文》,赵中辉译(台北: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2008),54。
- ^ 林鸿信,《加尔文神学》(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4),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