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选部 Ministry of Examination(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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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类型 | 中央二级考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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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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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额 | 24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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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额 | 约新台币3.32亿元(10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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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法源 | 考试院组织法 考选部组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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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 | 刘孟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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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次长 | 郑中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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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次长 | 刘约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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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秘书 | 董鸿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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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者 | 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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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 无任期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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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单位 | 6司、1处、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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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1930年1月6日 (1930-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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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身机关 | 考选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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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选部大门 |
地址 | 11602 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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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86 2 2236 9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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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 www.moex.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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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选部为中华民国考试院的机构之一,负责全国考选行政事宜。主要业务为“公务人员考试”及“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
历史
- 1929年8月1日,国民政府公布《考选委员会组织法》。
- 1930年1月6日,考选委员会成立,考试院院长戴传贤兼首任考选委员会委员长。12月,戴院长准免兼职,国民政府特任邵元冲为考选委员会委员长。
- 1948年6月24日,考选委员会依《考试院组织法》改组为考选部。
- 1987年,考选部第二试务大楼启用。
- 1993年,考选部国家考场大楼启用。
- 1994年,考选部行政大楼启用。
- 2001年,考选部第一试务大楼启用。
- 2012年10月18日,考选部第三试务大楼启用。
历任首长
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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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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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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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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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任时间 |
卸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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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选委员会 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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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戴传贤 |
1929年12月23日 |
1930年12月15日 |
考试院院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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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邵元冲 |
1930年12月15日 |
1932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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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用宾 |
1932年12月15日 |
1934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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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陈大齐 |
1934年12月22日 |
1948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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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选部 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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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田炯锦 |
1948年7月13日 |
1950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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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
马国琳 |
1950年5月15日 |
1952年5月23日 |
常务次长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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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史尚宽 |
1952年6月 |
1957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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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陈雪屏 |
1957年8月16日 |
1958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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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黄季陆 |
1958年7月22日 |
1961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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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寿雍 |
1961年2月28日 |
1971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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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锺皎光 |
1971年7月21日 |
1978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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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唐振楚 |
1978年12月20日 |
1984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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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瞿韶华 |
1984年8月29日 |
1990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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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王作荣 |
1990年9月6日 |
1996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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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陈金让 |
1996年9月4日 |
1999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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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吴挽澜 |
1999年1月27日 |
2000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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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刘初枝 |
2000年5月20日 |
2004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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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林嘉诚 |
2004年5月20日 |
2008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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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
黄雅榜 |
2008年5月20日 |
2008年9月1日 |
常务次长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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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杨朝祥 |
2008年9月1日 |
2010年7月29日 |
转任佛光大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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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赖峰伟 |
2010年7月29日 |
2012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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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
董保城 |
2012年2月10日 |
2012年3月5日 |
政务次长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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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012年3月5日 |
2015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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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邱华君 |
2015年8月1日 |
2016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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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蔡宗珍 |
2016年5月20日 |
2019年9月30日[注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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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许舒翔 |
2019年10月1日 |
2024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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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刘孟奇 |
2024年5月20日 |
现任 |
教育部政务次长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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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行政单位
- 考选规划司
- 高普考试司
- 特种考试司
- 专技考试司
- 测验发展司
- 数位国考及资讯管理司
- 秘书处
- 秘书室
- 人事室
- 会计室
- 统计室
- 政风室
委员会
- 部长
- 政务次长
- 法规委员会
- 行政争讼事件处理委员会
- 国家考试性别平等咨询委员会
- 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种类认定咨询委员会
- 常务次长
- 各种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审议委员会
- 应考资格审议委员会
国家考试
- 各种国家考试,典试由考试院会议组成典试或主试委员会负责,监试由监察院派监试委员负责;试务由考选部办理,或由考试院核定之受委托机关、团体办理。典试、监试、试务三者,依其权责相互配合,执行考试政策与事务。
- 典试委员会,由典试委员长、分组召集人、分组典试委员、考选部部长组成,依照《典试法》之规定及考试院会议之决定,行使命题、评阅、录取或及格标准之决定等职权。
- 再由考选部另成立试务处,下设秘书组、题务组、卷务组、场务组、总务组、会计组,分别办理各项试务工作。
参见
注释
参考文献
- 考试院. 考試院暨所屬部會大事紀 (PDF). 考试院. 2010-01 [2017-11-14]. (原始内容 (格式PDF)存档于2019-02-21).
- 考选部. 中華民國考選部部史. 考选部. 2013-10 [2017-11-14]. (原始内容 (格式PDF)存档于2019-05-02).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