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File:Xu Mo2.jpg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這個檔案來自維基共享資源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Xu_Mo2.jpg (338 × 589 像素,檔案大小:89 KB,MIME 類型:image/jpeg


摘要

描述
English: Xu Mo (Hsü Mo) (1893 - 1956)
日本語: 徐謨 (1893 - 1956)
中文(简体):徐谟 (1893 - 1956)
中文(繁體):徐謨 (1893 - 1956)
日期 No later than 1931; scan created on 2011年2月25日.
來源
English: Who's Who in China 4th ed, The China Weekly Review (Shanghai), 1931, p.162
中文:《中国名人录 第四版》上海密勒氏评论报, 1931年, 162页
中文(臺灣):《中國名人錄 第四版》上海密勒氏評論報, 1931年, 162頁
作者 Unknown; scanned by 天竺鼠 (talk) 17:24, 24 February 2011 (UTC)
其他版本

授權條款

本影像屬於公有領域,因為該影像是單純針對一件公有領域原作進行機械掃描,或(從現有證據來看)類似掃描而來的,或該重製照片可以預期不會有版權保護。原作屬於公有領域,是因下述原因:
Public domain
本圖像現時因在中國著作權保護條款過期而處於 公有領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管轄區為中國大陸,不包括香港澳門)的著作權法,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職務作品及所有視聽作品,首次發表50年後或自創作之日起50年未發表,進入公有領域;著作權保護期於2021年6月1日前屆滿的自然人攝影作品,屬於公有領域;其他自然人作品,則在作者死亡後5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

根據中華民國(目前司法管轄區為地區)的著作權法,所有攝影作品,以及所有著作權持有者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發表50年後,或者從創作之日起50年未發表,即進入公有領域。其他適用作品則在作者死亡後50年進入公有領域。


本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是因為該作品在其來源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或中華民國)在《烏拉圭回合協議法案》生效日期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為1996年1月1日,中華民國為2002年1月1日)已進入公有領域,且在其發表日期後30日內沒有在美國境內首次發表。


致上傳者:請提供該圖像的首次發表時間及其作者或著作權持有者姓名。

English  日本語  中文(简体)  中文(繁體)  +/−



本標籤主要用於該掃描件有可能使用任何增強功能(如亮度、對比度、色彩調整、銳利化等),而這些增強功能無法達到原創性而無法產生版權的情形下使用。而該標籤也能使用在無法判定本掃描件使用任何增強功能,以及已知使用增強功能但沒有充分證據時。對於採取原始忠實掃描而不使用增強功能的照片,可以適當採用{{PD-old}}標籤取代。對於本標籤的使用方法,參見如何使用PD-Scan標籤


注意:本標籤只能使用於掃描重製照片。對於在一定距離外拍攝公有領域作品的照片,請使用{{PD-Art}}。參見Commons:如何使用PD-Art模板

說明

添加單行說明來描述出檔案所代表的內容

在此檔案描寫的項目

描繪內容

檔案歷史

點選日期/時間以檢視該時間的檔案版本。

日期/時間縮⁠圖尺寸用戶備⁠註
目前2011年2月24日 (四) 17:24於 2011年2月24日 (四) 17:24 版本的縮圖338 × 589(89 KB)天竺鼠{{Information |Description ={{en|1=Xu Mo (Hsü Mo) }} {{ja|1=徐謨 (1893 - 1956)}} {{zh-hans|1=徐谟 (1893 - 1956)}} {{zh-hant|1=徐謨 (1893 - 1956)}} |Source ={{En|''Who's Who in China 4th ed, The China Weekly Review'' (Shanghai), 1931, p.1

下列頁面有用到此檔案:

全域檔案使用狀況

以下其他 wiki 使用了這個檔案:

詮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