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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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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玉波
 中華民國臺灣法學家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16-12-21)1916年12月21日
 中華民國熱河特別區
逝世1993年4月8日(1993歲—04—08)(76歲)
 美國加州
學歷
經歷

鄭玉波(1916年12月21日—1993年4月8日),別號石濤熱河省阜新縣(今改遼寧省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人,法律學者,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生平

鄭玉波畢業於日本京都帝國大學,來台後先後執教於台灣省立法商學院法律系(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1964年3月因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王伯琦教授猝逝,經他人向梅仲協推薦,轉知時任系主任之韓忠謨,韓、鄭二氏面晤之後即敲定代課事宜。鄭並於半年後獲正式聘用。鄭玉波亦曾兼任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教席,復歷任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委員、司法官訓練所講座之職。 1976年被提名為中華民國第四屆大法官,同年經監察院同意後就職;1985年退職。1986年7月任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至1990年8月卸任。1993年病逝於美國加州聖荷西。享年七十六歲。

民事實體法為鄭玉波的專長,其造詣頗深,堪稱早期台灣法學界的權威,又著作等身,相關民法商法作品及文獻不可勝數,即使去世已久,台灣的法律類書店、書局仍常見到其著作,可謂歷久彌新,惟為與時俱進,若干書籍已是由其門生、故舊增補。如法學緒論、民法總則、民法債篇總論、民法物權、商事法、保險法、海商法及票據法。

鄭氏著作素以文辭典雅為人所知。例如,其著作《民法物權》就中華民國民法第798條果實自落鄰地規定之解說謂:「紅杏出牆,世所恆有;果熟自落,亦僅平常」,為膾炙人口之名句,並為王澤鑑教授於課堂中津津樂道。

鄭玉波藏書豐富,其中部分捐贈給國立台灣大學圖書館法社學院分館,另有五百餘冊於1991年11月捐贈國立中央圖書館(今國家圖書館)。

參考資料

  • 《大法官釋憲史料》,司法院編,1998年。
  • 《法學緒論》,鄭玉波著,元照出版公司,增訂十六版,黃宗樂代序,2005年。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史(1928~2000)--台大法學教育的回顧》,王泰升著,2002年6月。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