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歇L-2000
洛歇 L-2000 Lockheed L-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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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觀 | |
類型 | 超音速客機 |
代號 | L-091/CL-823 |
乘員 | 乘客273人 |
設計 | 洛歇公司 |
產量 | 0 |
現況 | 取消 |
技術數據(L-2000-7A) | |
長度 | 83.26米(273呎2吋) |
翼展 | 35.36米(116呎) |
翼面積 | 875平方米(9,424平方呎) |
空重 | 107,900公斤(238,000磅) |
最大起飛重量 | 276,600公斤(590,000磅) |
發動機 | 4具通用電氣GE4/J5M渦噴引擎,或 普惠JTF17A-21L渦扇引擎 |
巡航速度 | 3.0馬赫 |
實用升限 | 23,317米(76,500呎) |
最大航程 | 7400公里 |
L-2000是美國洛歇公司在1960年代研究的超音速客機計劃。
1963年6月5日,時任美國總統甘迺迪正式啟動「國家超音速客機計劃」(National Supersonic Transport,NST),並承諾美國政府將資助超音速客機研製經費的75%,以研製美國的超音速客機,與英法兩國合作的和諧飛機競爭。當時的美國聯邦航空局局長納吉布·哈拉比(Najeeb Halaby)認為設計一種與和諧飛機相若的超音速客機會導致正面直接競爭,不利於搶佔市場,因此他設定了一個技術更先進、要求更高的超音速客機設計目標。因此,美國的超音速飛機必須比和諧飛機更大、載客量更高、速度更快。當時擬定的技術指標為載客250人,飛行速度為2.7—3.0馬赫(約3000公里/小時),並需要達到7200公里(4500英里)的洲際航程。超音速飛機的設計要求相繼發往美國各主要飛機製造商,其中機身及引擎分開兩部份競標。機身部分的競爭廠商包括波音、洛歇、北美航空,而引擎則有柯蒂斯-萊特公司、普惠公司和通用電氣公司。
洛歇的方案稱為CL-823,像放大了的和諧飛機,但四具引擎以獨立吊艙形式分開裝置。
後來美國聯邦航空局為縮小選擇範圍,經評選後北美航空NAC-60和柯蒂斯-萊特的引擎首先出局,僅剩下波音和洛歇雙方競爭,並被容許隨意選擇使用餘下兩家公司的引擎。最終在1966年12月31日,聯邦航空局宣佈波音採用通用電氣GE4渦輪噴射引擎的波音2707-100(波音733-390)方案勝出,而洛歇的L-2000和普惠的JTF17渦輪風扇引擎落選。
參見
參考書目
- Boyne, Walter J, Beyond the Horizons: The Lockheed Story.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98. ISBN 0-312-19237-1.
- Francillon, René J, Lockheed Aircraft Since 1913. Annapolis, Maryland: Naval Institute Press, 1987. ISBN 0-87021-8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