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元氣
徐元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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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通政使 | |
籍貫 | 直隸寧國府宣城縣 |
出生 | 十月初七日 |
逝世 | 萬曆四十一年 |
配偶 | 娶張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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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氣(1533年—1613年),字汝和,又字方伯,號陵陽,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應天鄉試第三十名舉人,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三十一名,二甲二十名進士。授刑部員外郎,隆慶四年(1570年)接替徐紹卿出任興化府知府,隆慶五年(1571年)由林有源接任。尋移成都府,釋枉獄四十八人,築灌縣石堰。萬曆五年(1577年)二月升浙江副使,八年正月升河南右參政[1],十年二月升雲南按察使[2],十一年正月升雲南右布政使。會土官岳鳳亂,條上剿撫策,躬督帑餉,事平,擢山東左布政使。東省巨室優免溢額,民苦賠累,徐元氣悉清核之。十七年五月升南京光祿寺卿,十一月升南京通政使,十九年去職。卒年八十一。所著有《易學正傳》。
家族
曾祖徐愈,歲貢生;祖父徐訪,與謄;父徐衢,主簿封主事贈右侍郎。母劉氏,累贈淑人。具慶下。兄徐元策(貢士),弟徐元太(貢士)。
孫徐日隆,自有傳。曾孫徐造,由諸生預修熹宗實錄,准恩貢,以長厚世其家[3]。
參考資料
- 編纂委員會.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2001年.
前任: 徐紹卿 |
興化府知府 隆慶四年-隆慶五年 |
繼任: 林有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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