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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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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省長王偉中
副省長
6
張 虎 張國智 張少康 劉紅兵 劉國周 王 勝
黨組成員陳良賢張國智
秘書長陳 敏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組織上級機構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省級人民政府
行政級別正省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
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辦公廳1
組成部門25
直屬特設機構1
直屬機構8
部門管理機構10
聯絡方式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實際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05號
電話號碼+86 (0)20 83132343
對外官網www.gd.gov.cn

廣東省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的省級地方行政機關。

沿革

1949年11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55年2月12日,改稱廣東省人民委員會。1968年2月20日,成立廣東省革命委員會。1979年12月,廣東省革命委員會撤銷,復設廣東省人民政府。

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七十三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1]

  1. 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佈決定和命令;
  2. 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 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 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計劃和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等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人口與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 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8. 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9.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幫助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10. 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1. 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根據《廣東省機構改革方案》,除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外,廣東省人民政府設置組成部門23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8個,部門管理機構10個[2][3]

廣東省人民政府設置下列機構:

組成部門

(科學技術廳掛外國專家局牌子;自然資源廳掛海洋局牌子;農業農村廳掛鄉村振興局牌子;文化和旅遊廳掛文物局牌子。)

直屬特設機構

直屬機構

(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知識產權局牌子;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掛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參事室掛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館牌子。)

部門管理機構

直屬事業單位

派出機構

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

歷任領導

廣東省人民政府省長

……

廣東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

……

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

廣東省人民政府秘書長

……

註釋

  1. ^ 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與農業農村部雙重領導,以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為主。

參考文獻

  1.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國人大網. 2022-03-12 [2022-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0). 
  2. ^ 質量雲. 汇总(一):12个省机构设置图表(22个省机构改革方案获批). 搜狐網新聞. 北京. [2019-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4) (中文(中國大陸)). 
  3. ^ 南方都市報. 定了!广东省机构改革这样改!(附机构设置表). 搜狐網新聞. 北京. [2019-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9) (中文(中國大陸)). 

外部連結

前任:
中華民國 廣東省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 廣東省最高行政機構
1949年11月6日-1955年2月;
1979年1月-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 廣東省人民委員會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 廣東省革命委員會
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