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米倉古道
南江米倉古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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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縣 |
時代 | 秦至民國 |
編號 | 27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南江米倉古道位於四川省巴中市南江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秦至民國。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簡介[2]
南江米倉古道分佈於四川省南江縣境內,現存主要遺址有:截賢驛棧道及橋樁孔、寒溪河棧道及橋樁孔、官倉坪(又名巴峪關)、古琉璃關、斷渠遺址、蒲澗太子洞石刻、接龍橋、二洞橋遺跡、石板河遺跡、佛石壩石窟。
米倉道是古代陝西長安通往(巴蜀)四川境內至成都、重慶的水、陸路交通要道,因翻越米倉山而得名。是古蜀道的重要組成部分。南江米倉古道對研究米倉道的起始時間、走向、道路性質和各個時代所發揮的重要作用等方面,提供了珍貴實物依據,尤其是為研究西漢時期曾經在米倉道上發生的歷史事件,提供了不可多得的重要線索。
註釋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