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華民國軍事
我覺得台灣軍事為了要與中華民國軍事作出區別,應該再增加一些關於歷史上的描述(其實不只是軍事,其他領域也可以這樣做),畢竟台灣曾經被日本殖民統治過,目前的寫法沒辦法關照到過去,然而當時台灣的各個層面幾乎均不同於當時中國的制度。我提出這個想法還不算是很成熟,但我想應該在理論上是可以說得過去的。--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4:33 2005年6月13日 (UTC)
從1950年起到2008年,部隊編制史的演進可以考慮新增條目;各改編案的方案代號也可以增列。HCW0618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1:16 (UTC)
成功嶺
那麼,位於成功嶺的又是甚麼?--202.75.78.240 14:38 2005年6月18日 (UTC) 成功嶺已經廢了 =.= 不過既然廢了也可以稍微描述,我想--211.76.97.247 17:50 2005年7月7日 (UTC)
- 成功嶺廢了?這是什麼時候的新聞啊?從來沒有聽說過耶。請211.76.97.247先生,提供一下資料來源好奇!(我還挺好奇的。因為我在2004年10月到12月在成功嶺受訓。)--mingwangx 07:32 2006年2月18日 (UTC)
- 應該是說大專院校男生不再需要於寒暑假上成功嶺了。但替代役、義務軍官役等的新訓還是在成功嶺。—Ellery 2007年10月21日 (日) 08:21 (UTC)
已經將中華民國國軍的主要內容合併到此條目下
主要的內容已經轉移到本條目下,中華民國國軍條目可以刪除。--cobrachen 03:50 2006年2月18日 (UTC)
先放在這邊
這一段是有問題的,先放在這邊,稍後決定要不要刪除。
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為避免直接試驗和生產核武器以及生化武器遭受國際社會的譴責,所以台軍在今天有能力卻故意不生產核武但生產同樣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被國際上稱為「窮人核彈」的油氣彈,這種武器是「常規武器中威力最強的」,台軍這樣做其實躲過了國際社會的輿論媒體壓力。
台軍秘密試射代號為「青雲」的油氣彈,試驗專門擺放的雞鴨等家禽,「在3公里內無一生還」。[1][2],台軍試驗此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目的是針對一旦遭遇台海戰爭中共解放軍的登陸部隊的。[3][4][5]
請自己去看經國號「強漢計劃」再隨意刪除別人修改的內容!我給出了10個以上的參考資料,其中不乏QQ,TOM等大型網站,
您對油氣彈不是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有疑慮?2000度高溫可不是鬧着玩的,已經接近太陽的溫度了
您覺得沒有此計劃?經國號條目[6]這裏已提起過
如果您認為這還不是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話,那就請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中「核武器」有關的內容全部刪除,再來刪除我寫的內容!--Usaroc 14:22 2006年12月7日 (UTC)
- 我一起說明好了。第一,油氣彈(Fuel/Air Explosive)是屬於傳統彈藥,不包含在國際間對於大規模殺傷武器的範圍裏面,因此這是第一個定義上就發生問題。
- 其次,油氣彈是利用瞬間極大的壓力變化對於非加固或者是軟性物體產生摧毀效果,這和固態汽油但是完全兩回事,溫度不是油氣彈產生破壞的效果。因此把溫度拿進來當作理由或者是解釋是不對的。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下這裏]對於油氣彈的原理所做的解釋。大陸的網友對於這兩種彈藥有誤解的情況我看過很多次,這一次也有誤解其實也不奇怪,因為名稱上很接近,一下子混淆是很容易發生的。只要清楚就可以了。
- 所謂的窮人的原子彈或者是窮人的核彈的說法,所指的武器太多了,從1970年代開始的多管火箭就不停的加在不同的地方。把油氣彈當作是窮人的核彈其實不正確,因為這玩意至少得要有會飛的東西丟出去才可以。大陸以前不知道是誰異想天開寫的單兵油氣彈,曾經鬧出不少笑話,因物那個殺傷力是200% -- 連自己都會被幹掉。
- 所以有疑問的就是這些部分,如果要提台灣和大規模殺傷武器的關係,那也要提的是化學,生物或者是核武,把這個放進來是不正確的。--cobrachen 15:23 2006年12月7日 (UTC)
您認為「要有會飛的東西丟出去就不是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這也是最可笑的地方,核武器不丟給敵方再空爆能成嗎?您憑什麼憑這個就說它不是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了?不丟難道是輻射自己的?我在條目中說明了「經國號掛載」您這幾字沒看到嗎?我還說了「強漢計劃」在經國號條目中已有,算了,不爭了,看來您可能不是台灣人,或者說只看寫的漂亮而不看社會影響,我在給user:Lecter的talk中都說了,寫的漂亮給社會帶來的影響卻是極為負面的!如液體炸彈條目,前兩日就有香港的網友在維基學習如何製作液體炸彈而搞恐怖襲擊的,維基新聞的報道[7],您說您把液體炸彈條目寫得那麼漂亮但對社會的危害有多大?您是否考慮過?所以我建議把最具殺傷力的常規武器寫在條目最前面--Usaroc 16:11 2006年12月7日 (UTC)
- 請你先看清楚,我說要用飛的東西丟出去是指窮人的核彈的說法。如果你沒有看清楚之前就下此斷語,很抱歉,無法繼續討論下去。此外,你如果要寫,請按照條目中的分類放在彈藥的部分,而不是單獨拿出來。因為這本來就不是大規模殺傷武器。你可以去修改大規模殺傷武器的國際間的共識之後,把油氣彈放入新的分類我不會有意見。此外,請不要忘記,油氣彈還有分大小的,你如果查一下幾年前美國大力宣傳的炸彈之母,大小有差,威力也有差。
- 你所引用的資料都是新聞,部分還有相互雷同的內容,他們的參考性以目前來看並不算高,尤其是當彈藥類型都搞錯的時候。
- 我是不是台灣人和我是不是秉持可查證的資料來撰寫沒有關係,如果你以這樣的態度討論,很抱歉,我只能說請你先把資料搞清楚再說,而我也不一定能夠候教。--cobrachen 16:22 2006年12月7日 (UTC)
超級有疑慮
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為避免直接試驗和生產核武器以及生化武器遭受國際社會的譴責,所以台軍在今天有能力卻故意不生產核武但生產同樣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被國際上稱為「窮人核彈」的油氣彈,這種武器是「常規武器中威力最強的」,台軍這樣做其實躲過了國際社會的輿論媒體壓力。
台軍秘密試射代號為「青雲」的油氣彈,試驗專門擺放的雞鴨等家禽,「在3公里內無一生還」。[8][9],台軍試驗此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目的是針對一旦遭遇台海戰爭中共解放軍的登陸部隊的。[10][11][12]
在此實驗後,國際社會對此反應冷淡,包括中共軍隊內部基本以低調非炒作態度對待,原因一個在於油氣彈本身並不是聯合國直接反對的武器,屬於「常規武器」的範疇;另一個也在於中共不希望讓解放軍知道此消息而打擊解放軍士氣,因為部分解放軍以及其支持者一向以大規模殺傷性毀滅性武器「震懾」或「威懾」台灣,現在一下子又沒有任何優勢了。現在台軍已部署了大量的油氣彈由F-16戰鬥機掛載[13],台方開始研究如何讓最新已具備隱形技術的經國號掛載此試射成功的油氣彈[14]。
油氣彈爆炸後在爆炸中心會瞬時產生兩千攝氏度的高溫。[15],所以說這種武器對於生物來說是極具毀滅性的。[16][17]
台灣已有自製核武能力是否在私下做實驗呢?
問: —Z0918252595 2007年10月10日 (三) 18:08 (UTC) 台灣已有自製核武能力是否在私下做實驗呢?
- 在核研所張憲義赴美未歸之後,台灣發展核武的計劃就因為美國及IAEA的關切而停止了,核研所也從原屬軍方移轉給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是否有足夠的設備器材可發展是一大疑問。—Ellery 2007年10月11日 (四) 01:34 (UTC)
- 現在的偵測技術已經和50年前不同了,衛星天天在頭上照,美國的、大陸的間諜不斷滲透,發展核武器這麼大的動靜的事情是不可能隱瞞住主要的大國的。尤其台灣又是東亞的大火藥桶,再搞個核彈放在島上,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66.235.212.131
- 台灣現有運轉的三座核電廠(六座反應堆)累積的核廢料,就夠毒了。要是真的有人想不開,想做核廢料彈的話。雖威力沒核武強,但也可達嚇阻戰爭之效。不過這樣有點缺德就是。(核能發電的濃縮鈾燃料棒主要成分是……鈾238吸收中子,變成很毒的鈽239,以及會核分裂釋放能量的少量的鈾235)—P1ayer 2007年10月17日 (三) 10:39 (UTC)
增加條目
- 增列已除役裝甲車輛條目,有疑慮請提出,謝謝。HCW0618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1:16 (UTC)
TO Darkmoon0715:說話客氣點,不管你是什麼身分.HCW0618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3:44 (UTC)
關於武器裝備的合併及改寫建議
當前「武器裝備」段列表式內容宜分別合併到各軍種或軍備列表條目,代之以介紹整體戰略情勢及國防工業的內容,不然(冒犯點說)只不過是一大筆流水帳罷了。我有空時會盡力貢獻,但由於手邊缺乏相關資料,目前能做的大抵也只是先提出建議而已。
過一段時間若無不同意見,我會着手展開武器裝備列表式內容的合併;至於編寫戰略情勢、國防工業等內容,恐怕就得有勞各方能人了!Fuenping 2011年3月9日 (三) 06:09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華民國軍事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tw.myblog.yahoo.com/sunponyboy-IDF/article?mid=37599&prev=37600&next=37598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archive.is/20120715120827/http://tw.myblog.yahoo.com/sunponyboy-IDF/article?mid=37599&prev=37600&next=37598
- 向 http://report.mnd.gov.tw/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724074825/http://report.mnd.gov.tw/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3日 (四) 14:13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華民國軍事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lis.ly.gov.tw/lghtml/lawstat/reason2/0104289011500.htm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archive.is/20130706150112/http://lis.ly.gov.tw/lghtml/lawstat/reason2/0104289011500.htm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9月9日 (六) 12:46 (UTC)
編輯詢問/邀約/請求(包含:歷史、現今職能)
歷史
國防部組織的部分,是否需要加入?
早年我在觀看維基的時候就有所疑惑,有個著名的中共間諜叫郭汝瑰,諸君可以稍微看一下他的條目,職位有一個是"國防部第三廳(作戰廳)廳長",那時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是到後來我查詢其他網站的論文才知道,
國防部剛剛行憲時,執行單位有六個廳,第一廳(人事廳)、第二廳(情報廳)、第三廳(作戰廳)、第四廳(後勤廳)、第五廳(計劃廳)、第六廳(訓練廳)
(**有所謬誤可以留言給我改正)
那關於這段自至少從1947年使用到1950年的國防部組織沿革,可以找資料補充進去嗎?還是說會造成條目過於瑣碎或龐雜?
現今職能
在經過洪仲丘事件後,國軍的軍法體系幾乎快要消失,乃是因為他的大部分職能被一般民刑事法院取代。而重點是這個體系原有的職能,
已經被另一個體系吸收取代,那麼是否應該要在條目中註明或是補充?
(以下為便當領取者於討論頁面發佈完成後忘記補上的簽名.....)
便當領取者(留言) 2019年3月6日 (三) 13:51 (UTC)
建議更名:「中華民國軍事」→「中華民國軍事史」
「中華民國軍事」 → 「中華民國軍事史」:目前的中華民國軍事與中華民國國軍條目指代的內容重合,此文側重於其歷史沿革而非現況,故應重命名,且將武器裝備等內容移動到相應條目--Manilano12(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01: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