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許廷弼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許廷弼
大明戶部郎中
籍貫河南開封府蘭陽縣
出生十一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劉氏,繼娶毛氏
出身
  • 弘治二年己酉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許廷弼(1468年—?),字世良河南開封府蘭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河南鄉試第二十一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四十七名,二甲第六十五名進士[1]。授禮部儀制司主事[2],曾因朝賀失儀被杖責[3]。官至戶部郎中。

家族

曾祖許仲名;祖父許真,主簿;父許愷。母潘氏,繼母溫氏。具慶下。兄許廷輔,弟許廷佐、許廷佑、許廷文。

參考資料

  1.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2. ^ 《禮部志稿》:儀制司……主事……許廷弼【世良河南蘭陽人正德三年進士五年任】
  3.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五十四》:正德四年九月甲寅,監察御史張瓛等劾奏長寧伯周瑭、禮部主事許廷弼朝賀失儀,俱當究治。 上以瑭初遇朝賀姑免,廷弼不謹,令錦衣衛撻而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