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伊利諾伊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引用時縮寫為E.D. Ill.)是美國伊利諾伊州的一個已廢除的聯邦地區法院。該法院是通過 33 Stat. 992 於1905年3月3日建立。[1] 1978年10月2日,伊利諾伊境內的聯邦法院管轄區進行了調整,分為中區、南區、北區。東區的13個法官被分到了北區,2個分到了中區,2個去了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