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鵬飛
姜鵬飛 姜鳳飛 | |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號 | 龍濤 |
別名 | 化名王冠英 |
出生 | 大清奉天府金州廳 | 1907年12月0日
逝世 | 1946年9月11日 中華民國哈爾濱特別市 | (39歲)
國籍 | 中華民國 |
母校 | |
職業 | 軍人 |
軍事背景 | |
效忠 | 滿洲國 汪精衛國民政府 中華民國 |
軍銜 | 滿洲國少將 汪精衛政權一級少將 中華民國中將 |
參戰 | 抗日戰爭 、第二次國共內戰(被俘) |
姜鵬飛(1907年—1946年9月11日),原名姜鳳飛,號龍濤,生於奉天府金州廳(今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1],曾效命於滿洲國和汪精衛政權,抗日戰爭結束前夕,轉投國民政府,軍銜為中將,1946年8月,在中共政權控制的哈爾濱策劃八二八暴動,9月被中共政權處決。
生平
1924年畢業於遼寧省立第五師範學校,後進入東三省陸軍測量學校第二期、東北陸軍講武堂第七期高等研究班和航空偵察班等軍校學習。1931年畢業後,派往黑龍江第二獨立旅程志遠部,擔任團長。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隨程志遠投日。1935年,滿洲國陸軍大專畢業後,進入日本陸軍大學受訓,被日本裕仁天皇接見。1937年後,由駐黑龍江第三軍調住瀋陽訓練學校教導隊,歷任新京陸軍訓練處中校教官、滿洲國第七軍管區(駐佳木斯)參謀長(少將)、獨立第二旅旅長長、滿洲國江上軍司令。1940年,姜鵬飛被派往華北地區。1942年後,歷任偽華北綏靖總司令部一級少將、偽唐山行營主任。偽冀東行政公署成立後,兼任公署長官。是潘家峪慘案的主謀[1]。
抗日戰爭結束前夕,轉投國民政府。1945年7月,由蔣介石任命為冀東挺進軍總指揮,9月,受命為陸軍新編第27軍軍長。第27軍與28軍合併後,姜鵬飛受命為第十一戰區中將高參,仍以第27軍軍長名義至東北組織「地下軍」。1946年1月,受東北保安司令部司令官杜聿明委派,接受「相機佔領哈爾濱」的任務[1]。
此時,中國共產黨正與中華民國政府爭奪東北地區的控制權,其部在長春被中共軍隊擊敗。2月,姜鵬飛潛入中共控制的哈爾濱。期間,姜鵬飛組織地方武裝、土匪、侵華日軍殘部試圖在8月間攻佔哈爾濱[1]。他與李明信共同策劃了八二八暴動。但在8月26日,姜鵬飛被中共政權查獲。8月28日,暴動失敗。哈爾濱地方法院在9月9月組織公開審判,9月11日[2](或說9月10日[3]),與李明信、崔大剛一同被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