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木作
大木作,又稱大木匠,是指木建築的營造工藝。凡與建築整體木框架構有關的構件的規格,工料、歸入大木作範圍。
東亞
東亞傳統大木作多運用榫卯結構。
中國
大木作一詞最早見於宋代李誡《營造法式》,其中將建築的木料工程分為大木作和小木作兩大類,大木作包括材,斗拱,棟,梁,柱,椽,檐,平坐,鋪作,闌額,陽馬,舉折等。[1]。大木作在《營造法式》中佔據最多篇幅,是全書的重心;大木作也是中國傳統建築的重心。
《清代匠作則例》沿用大木作的稱呼,有時也稱為大木作法。[2]清代大木作包括檐柱,,桃尖,天花梁,抱頭梁,穿插,牙梁金柱,同梁,單步梁,隨梁,抹角梁,角梁,間枋,楞木,柱,架梁,項梁,砸頭枋,檐枋,金脊枋,大額枋,承櫞枋,龍門枋,天花枋,博脊枋,花台枋,井口枋,機枋,雲托,交角,砸頭桁科,平身斗,扶脊枋,斗口,柱頭科,角科,飛檐翹櫞,花架櫞,榻腳木,順望版,滴珠版龍頭,雷公柱,燕尾,天花帽見梁,平縫板,寶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