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合論和數學中,兩個集合和的交集(Intersection)是含有所有既屬於又屬於的元素,而沒有其他元素的集合。
有限交集
交集是由公理化集合論的分類公理來確保其唯一存在的特定集合 :
也就是直觀上:
和的交集寫作「」,「對所有 , 等價於 且 」
例如:集合和的交集為。數字不屬於素數集合和奇數集合的交集。
若兩個集合和的交集為空,就是說它們彼此沒有相同的元素,則他們不相交,寫作:。例如集合和不相交,寫作。
更一般的,交集運算可以對多個集合同時進行。例如,集合,和的交集為。交集運算滿足結合律。即:
任意交集
以上定義可根據無限併集和補集來推廣到任意集合的交集。
取一個集合 ,則根據分類公理可以取以下唯一存在的集合:
- 。
也就是直觀上蒐集所有 的集合, 這樣的話有:
根據一階邏輯的定理(Ce),也就是:
但根據一階邏輯的等式相關定理,下式:
顯然是個定理(也就是直觀上為真),故:
換句話說:
那可以做如下的符號定義:
稱為 的任意交集或無限交集。也就是直觀上「對所有 , 等價於對任何 的下屬集合 ,都有 」
例如:
類似於無限併集,無限交集的表示符號也有多種
可模仿求和符號記為
- 。
但大多數人會假設指標集 的存在,換句話說
- 若 則
在指標集 是自然數系 的情況下,更可以仿無窮級數來表示,也就是說:
- 若 則
也可以更粗略直觀的將 寫作。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