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扒皮人所共知,豈能說沒有知名度? 逍遙玉笛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42 (UTC)[回覆]
- 大概我不是人了…(或許我是只貓才不知呢…)來源?另加重要性呢?域奇(UTC) @ 2009年4月27日(一)00時46分 (HKT)
- 給閣下普及一下[1] 逍遙玉笛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48 (UTC)[回覆]
- 不需給在下「普及」,請在條目給其他可能是貓的人「普及」─域奇(UTC) @ 2009年4月27日(一)00時52分 (HKT)
- 我同意域奇的看法,就算一個條目再有名,他也有一個範圍的,很少的條目能夠達到"人所共知",比如我周圍的外國友人很多不知道周扒皮的(儘管我知道)。所以當別人粘貼沒有知名度時,添加上參考資料即可,這是最簡單也是大家都能夠接受的方式。—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4月27日 (一) 02:0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