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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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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淛
大明河南右布政使
籍貫浙江金華府東陽縣
字號字汝東
出生正德七年(1512年)十月初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宣氏,継娶許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金淛(1512年—?),字汝東,浙江金華府東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浙江鄉試第七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聯捷甲辰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七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四十八名進士[1][2]。歷官福建懷安縣知縣[3]。二十九年補任江西泰和縣知縣。三十一年正月選授南京山東道試御史,十二月實授,巡按南直隸,四十年出任福建按察司僉事,四十二年升參議,四十四年升副使。隆慶二年(1568年)正月考察致仕。起復湖廣右參政,萬曆二年(1574年)正月以前任副使考察不及調廣東副使,升潮州道參政,遷山東按察使,五年二月升河南右布政使,十一月被彈劾衰老不稱職,被令致仕。

家族

曾祖金宗逄;祖父金邦;父金㻋,母許氏。重慶下。弟溥、淵、河[4]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民國《閩侯縣志·卷五十八》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陳言
明朝泰和縣知縣
嘉靖二十九年-三十一年
繼任:
巫繼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