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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的多配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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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是一個傳統上接受多配偶習俗的國家,但直至2014年才通過婚姻法案,在法律上正式建立一夫多妻制[1]一妻多夫制則未被承認。在2007年,當地曾經草擬《2007年婚姻法案》,但最終因為「給予女性太多權利」而遭否決。

歷史

2007年婚姻法案

肯亞於1981年已經提出制定婚姻法案的議案,但由於法案將給予當地女性更多的權利,在男性主導社會的肯亞不能接受這類法案。2007年,當地社會對於建立婚姻制度以保障女性的呼聲日高,最終產生了2007年婚姻法案。該法案承認一夫一妻制多配偶制兩種制度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2]然而,由於該法案同樣增加了女性的權利,例如在與丈夫結婚時,妻子可以表明其丈夫將來可否再娶妻子,法案被否決。

2014年通過婚姻法案

2014年3月,肯亞議會通過了婚姻法案,正式承認一夫多妻制的法律效力。法案在草擬時含有給予妻子決定丈夫能否再娶的權力,但由於肯亞議會的男性議員遠多於女性議會,這條條文被廢除;在新的法案下,丈夫不須徵詢妻子的意見就可以再娶妻子。此外,由於法案只承認一夫多妻的法律地位,而沒有承認一妻多夫制,令當地的女性議員極為不滿,抗議制度並不公平。[1]

參考文獻

  1. ^ 1.0 1.1 Muhumed, Malkhadir. 2014."Polygamy bill allows Kenyan men many wive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Aljazeera. Retrieved 13 April 2014
  2. ^ Thongori, Judy. 2013. "Why The Marriage Bill Is Important For Kenya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he Star. Retrieved 13 April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