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公會堂
紀念公會堂舊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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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長春市寬城區南廣街道東三條社區長江路581號 |
分類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1921年 |
認定時間 | 2024年2月4日 |
紀念公會堂位於長春市寬城區南廣街道長江路581號(原新京市吉野町三丁目七番地與東二條通交會處的西北角),為當時較大的公眾集會場所,也用於電影放映及戲劇演出。
此處原為日本人為紀念大正天皇登基十周年,於1922年建成的御大典紀念館, 最初的「紀念公會堂」規模不大,地上二層,四坡屋頂,入口處建有環形車道。建築立面在中部有二層高的六根圓柱。屋頂有裝飾性的老虎窗。該處後來曾經作為「長春商品陳列所」經常進行各種展覽。
1939年8月末該建築失火燒毀,新京特別市公署對其進行重新翻建,並改稱紀念公會堂。紀念公會堂主樓於1939年9月動工,1940年6月竣工,由中山克己進行設計,整個工程耗資約1169000元,建築面積達5185.95平方米,比原來擴大了許多。牆體用土黃色面磚貼面,屋頂覆以綠色琉璃瓦。講堂(即今長春人民藝術劇場)位於主樓的北側,於1940年6月開始施工,1941年9月竣工,講堂及食堂部分建築面積共3795.30平方米。講堂內音效良好,約有1000個觀眾座席,舞台中間配有人力旋轉的台面。整個工程耗資約1169000元,其中,建築費985343.62元,備品及舞台設備127211.76元,造園費23387.26元,土地收買費13000.00元,工程雜費16594.78元,臨時設施費3367.46元。公會堂建築面積為1390.65平方米,食堂及講堂部分建築面積3795.30平方米,共計5185.95平方米,講堂觀眾座席數約1200個,其舞台中間設有旋轉式台面,靠人力進行轉動。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蘇軍將紀念公會堂改名為「斯大林格勒電影院」;1946年國民政府又將其更名為「中山紀念堂」,當年1月23日,宋美齡在蔣經國和時任長春市長趙君邁的陪同下在此發表演講,慰問蘇聯紅軍; 1948年名稱改為「東北電影院」;1954年更名為「吉林人民藝術劇場」;1957年改稱「長春人民藝術劇場」並沿用至今。
自1948年以來,該建築先後由中國影片經理公司長春辦事處、長春市文藝工作團、長春市話劇團、長春話劇院使用。2008年長春市政府對其進行了復原改造,2009年被定為長春市文物保護單位。2024年2月4日公布為第八批吉林省文物保護單位[1]。
參考資料
-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吉林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和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4-02-04 [2024-10-27].
- 李之吉、於維聯:長春近代建築 長春出版社 2001年
- 長春市寬城區地名志編委會:長春市寬城區地名志 1985年
- 長春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長春市志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