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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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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海難翻倒的船舶

海難,也稱作船難(英語:Shipwrecking),是指船舶、潛艇等交通工具在海上運輸過程中由於自然或人為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導致所載人員傷亡或貨物、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由於輪船運載能力大,海難造成的損失往往較為巨大。海上情況多變複雜,颱風、巨浪、海嘯暗礁冰山都可能會影響船隻運行。海上人員稀少,海難發生時常常距離人類聚居處較遠,因而海難發生後獲救也頗為困難。

歷史

在人類的早期航海史中,由於技術水準比較落後,導航依靠目視海岸線、星空,極易迷失方向。船隻動力為人力船槳或是風帆,船隻速度慢,航程短,船舶受天氣影響很大。早期船隻為木質船體,結構強度差,排水量小,抗風浪能力低下。這些原因使得人類早期航海活動中常出現海難,而海難中的倖存者也常常將海上異常現象的出現描述為神靈、海怪等超自然現象。隨着各地區人類交往增加,對海上交通的需求開始增大起來。地理大發現前後,指南針六分儀等設備開始被廣泛運用於海航之中。18、19世紀中,鐵殼船[1]、蒸汽輪船也被發明了出來。19世紀末20世紀初,無線電通信技術出現,這極大地方便了船隻與陸地、其他船隻之間的聯繫,使船隻遇難後獲救的可能性也大為提高,無線電也被用於船隻定位。聲納技術出現後,很快也被用於冰山探測之中。[2]第二次世界大戰發展起來的雷達技術也被用於在在航海活動中探測天氣,以及為船隻導航。20世紀50年代後,航空技術的發展也有利於降低海難發生的概率。與普通無線電通信相比,通訊衛星也能夠提供更廣的通信範圍。70年代中投入使用的全球定位系統使得航海定位更為快捷準確。[3]1992年後投入使用的全球海上遇險和安全系統則建立起了集預報、警告、搜救為一體的航海安全系統。[4]

基本上如遇船難,可分為:觀察,通報,預警,疏散。如果大型船隻或是裝備較齊全的船隻,在遇到事故後,所有人員於工作岡位待命並且回報狀況,如果確認船隻於無法避免事故的狀況下(例如:進水 / 傾斜 / 燃燒 / 隔水艙失效),應所有人員至甲板集合待命,於船艙內不可穿著救生衣,抵達甲板後穿起救生衣。某些商貨船有配備高階救生艇,內有通訊系統,醫療器材,飲水及口糧,並且擁有自有動力(引擎)。有些則同時擁有,防寒求生衣,避免落入寒帶海水失溫,並且提供浮力。 較為大型的商貨船或是郵輪,都有主動發報系統,只要系通偵測到船隻進水,就會主動透過衛星發報給周圍船隻與 當地海岸巡防機關。

原因

海難發生原因種類眾多,但總的說來為人為與自然因素兩大類。人為因素中,導致海難可能並非本意。例如駕駛人員由於疏忽大意、不按程序操作而使船隻偏離航線,進入危險區域或是與其他船隻碰撞;管理人員使船隻超載、運載本不該運輸的違規貨物;技術人員由於沒有及時檢查、更換老舊、破損設備而導致船隻出現動力、通訊設施故障、出現火災甚至船體遭到破壞都可能是無意行為。在故意造成船隻損壞時,一般將民用船隻由於判斷失誤而被軍事設施破壞稱為海難,有時將海盜襲擊、船員譁變等事件也歸入海難。但軍用船隻在軍事行動中遭受損失則一般不稱作海難。自然因素中,惡劣天氣,如大風大浪,暴風雨、颱風、大是影響船隻航行以至出現海難的重要原因。而在水面以下,暗礁、冰山因為不易被發現,也常因與船隻相撞而破壞船隻。海洋生物也會造成海難,如鯨魚鯊魚旗魚等大型生物直接碰撞造成的損壞,也有海洋生物附着在船隻表面造成的腐蝕損害。[5]

後果與影響

船隻遭遇海難,可能會導致船體破損、傾覆甚至沉沒。其所載的貨物或船隻部件可能會遭受海水侵蝕、浸泡或是落入大。當所載貨物是危險化學物品、石油、核設施時,則會對海洋環境造成重大破壞。對於從船隻上掉落海中或是隨船沉沒的物件歸屬問題,並沒有統一的看法。有些人認為即便是有上百年歷史之久的沉船,其所有權仍然歸船隻所有國。[6]也有人認為打撈方也有所打撈財物的部分所有權。[7]而客船發生海難時,由於其載客量大,可能將會有數量眾多的乘客遇難。

救援

  • 清淤
將擱淺部位的地方清淤。
  • 減重
卸載燃料、壓艙水,或是其裝載的貨物。
  • 浮船
使用氣球充填在海平面下的破損船艙,或是使用起重機船吊起沈船
  • 拖曳
利用漲潮時,使用拖船將擱淺的船隻拉回航道。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