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法定繼承人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法定繼承人(英語:Heir apparent)是指擁有第一繼承順位,且不會因他人出生導致繼承順位改變的繼承人。法定繼承人在君主制的王位繼承規範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其身為王位第一繼承權的資格通常終身有效。

與法定繼承人相對的是推定繼承人:兩者皆可稱為儲君,但推定繼承人的繼承順位可能因他人的出生而下降。

性別

1980年之前,歐洲君主制國家普遍施行長子繼承制:法定繼承人即為在位君主的長子。1980年瑞典通過新的王位繼承法,將法定繼承人的資格改為君主的首位子女(長子女繼承制),不論性別。根據新的繼承法,國王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的長女維多利亞公主取代其弟卡爾·菲利普王子成為瑞典王儲

在瑞典之後,荷蘭挪威比利時丹麥盧森堡依序將王位繼承法改為長子女繼承制。2011年,大英國協王國成員簽署《伯斯協議英語Perth Agreement》,將目前的長子繼承制改為長子女繼承制。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