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康德主義
新康德主義(英語:Neo-Kantianism;德語:Neukantianismus)是伊曼努爾·康德的哲學思想在19世紀的復興。新康德主義受到阿圖爾·叔本華《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1818年)以及其他後康德主義哲學家,如雅各布·弗里德里克·弗里斯和約翰·弗里德里希·赫爾巴特等人對康德哲學批評的影響。在這之後的德國哲學一定程度上都關涉到新康德主義。專注於絶對命令論的新康德義務主義是英美哲學領域上的一種重要的意識型態。
起源
新康德主義始於19世紀60年代,是對50年代德國思想中的有關唯物主義爭議的回應。該運動的口號是「回到康德」。
除了赫爾曼·馮·亥姆霍茲和愛德華·策勒的著作之外,該運動早期的成果包括庫諾·費舍關於康德的著作以及弗里德里希·艾伯特·朗格的《唯物主義史》(Geschichte des Materialismus)。《唯物主義史》認為關於超驗唯心論的爭論取代了樸素的唯心論和機械唯物論之間的爭論的地位。費舍在早期捲入了與亞里士多德主義的觀念論者弗里德里希·阿道夫·特倫德倫堡的辯論,該爭論有關於對先驗美學的解釋,這也促使赫爾曼·科恩在1871年出版《康德的經驗理論》一書,此書經常被認為是20世紀新康德主義的基礎。在費舍與特倫德倫堡爭論、以及科恩著作的影響下,漢斯·費英格展開了對《純粹理性批判》的宏大評論。
形態
新康德主義主要分為馬堡派和西南派。赫爾曼·科恩是馬堡派的主導者,其他代表人物有:保羅·納拖普和恩斯特·卡西爾。西南學派(也被稱為巴登學派或海德堡學派)代表人物有威廉·文德爾班,海因里希·李凱爾特和恩斯特·特洛奇。馬堡派重視認識論和邏輯學,而西南派強調文化和價值問題。以倫納德·尼爾森為代表的第三個團體創立了新弗里斯派。
新康德主義者重視康德的科學著作,強調概念研究而淡化直覺的地位。但新康德主義的倫理學思想往往與社會主義思想接軌,並對奧地利馬克思主義和愛德華·伯恩施坦的修正主義產生了重要影響。蘭格和科恩特別關注康德思想與社會主義之間的聯繫。新康德主義運動的另一個重要方面是促進猶太教觀念的修正,尤其是科恩的代表作——這是該運動中少數被翻譯為英文的作品之一。
新康德學派具有遠遠超出德國的深遠影響和重要意義。它率先使用諸如認識論等術語,並堅持本體論的突出地位。 納托普對現象學史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而且被看成是激發了埃德蒙德·胡塞爾採用先驗觀念論的術語。埃米爾·拉斯受到胡塞爾著作的影響[1],並且對早期的馬丁·海德格爾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卡西爾和海德格爾關於如何解讀康德的辯論使得海德格爾將康德視為現象學的先驅,而這個觀點在某些重要方面受到歐根·芬克的質疑。新康德主義的長久影響在於成立了《康德研究》刊物,今天仍然存在。
在英美世界,由於吉蓮·羅斯後期出版的著作,對新康德主義的關注又一次興起。吉利安·羅斯是對新康德運動對現代哲學的影響的評論家。而這也是因為該運動對馬克斯·韋伯著作有所影響。康德對感知界限的關注深刻地影響了19世紀末德國的反實證主義的社會學運動,特別表現在格奧爾格·齊美爾的著作中(齊美爾的問題是「什麼是社會?」是對康德這一問題的直接影射:「什麼是自然?」)[2]。邁克爾·弗里德曼後期的著作是無疑也是傾向於新康德主義立場的。
1933年,納粹黨上台,德國各地的新康德主義圈子被解散。
當代新康德主義
「新康德主義」一詞也可以指任何以部分或有限地認同康德觀點的人。自彼得·斯特勞森出版《感覺的界限》(1966)一書以來,人們對康德的作品的關注逐漸復興。由於強調認識論而犧牲本體論,《感覺的界限》被歸為新康德主義的立場。在借之後,讓-呂克·南希近期的著作鑒了現象學對先驗的理解,並繼續強調對康德著作的反向閱讀。
新康德義務主義相關理論
新康德義務主義哲學理論
新康德義務主義從康德的著作那𥚃繼承了先驗唯心論。根據叔本華所作的解釋,該理論聲稱人們因心智所受到的限制而只能認識現象 而非物自體本身[3],而根據史特勞森所作的解釋,該理論聲稱現象和物自體是完全不同的,彷彿有着兩個不同的世界,由於被用以了解事物本身的手段在本質上有不足之處,因此人們在某種程度上無法了解物自體[4]。
新康德義務主義倫理學理論
新康德義務主義認為要判斷一個行為是否仁良的,必須視乎作出行為者是否出於道德義務感(而非善心或利益關係)而作出這一行為等等。
新康德義務主義社會學理論
新康德義務主義強調把人視作目的而非手段,並且主張消除收入不平等的現象。很多新康德義務主義者擁護社會主義。
新康德主義相關理論
理論方面上的共同特徵
雖然新康德主義者採用了康德所創立的一些關鍵理論,但是他們仍然放棄了一些理論如 物自體論 ,他們亦強調對舊康德主義思想的超越 而非還原,新康德主義者十分關注對批判方法、科學理論、文化及價值觀等等的研究以區分它們當中的先驗及後驗元素[5]。
馬堡派所認可的理論
先驗論
馬堡派人士普遍認為自己是唯心論者,他們認為知識需要先驗元素,而這些元素不能從由直觀方法所給予的內容中被發現,但必須注意的是,他們所説的唯心論跟其他種類的唯心論十分不同,例如他們不認同物自體論是正確的,他們也不認為物體本身是主觀的或個體心理主體的表徵[5],他們不認為知識是虛假的,這一立場使得他們的思想與主觀唯心論不同,因此準確來説,他們所説的唯心論是先驗論。
認識論
馬堡派人士否認透過觀察特定的對象能夠客觀地了解此對象,他們認為更加適合的方法是觀察不同的事物之間的關係以發現其規律,原因是他們認為法則或規律本身是不變的,從它們當中能夠發現知識的統一性,他們認為獲得知識的過程中必須以其他知識為基礎,此外,他們在這一方面所持有的觀點與自然主義、經驗主義及實在論觀點是互相對立的[5]。
科學哲學相關理論
馬堡派人士認為電磁學家在該領域上的最新發現有效地破壞了唯物論的論點,舉例來説,科恩認為電磁場和力是獨立的實體,它們不依賴於作為物質的以太而存在,科恩亦認為愛因斯坦所創立的相對論證明了其觀點的正確性,即對世界的認識只能由思想 而非感官所提供[5]。
馬堡派人士認為科學的先驗原則會隨着新的發現出現而不斷改變,因此科學研究的進展依賴於其關於存在的概念的根本上的改變[5]。
馬堡派人士認為要判斷哪一種科學理論是正確的,必須有一套對於理論的共同規範[5]。
代表人物
- 愛德華·策勒(1814–1908)
- 夏爾·雷諾維耶 (1815–1903)
- 魯道夫·赫爾曼·陸宰(1817–1881)
- 赫爾曼·馮·亥姆霍茲(1821–1894)
- 庫諾·費舍(1824–1907)
- 阿爾伯特·朗格(1828–1875)
- 威廉·狄爾泰(1833–1911)
- 阿夫里坎·斯皮爾 (1837–1890)
- 奧托·李卜曼(1840–1912)
- 赫爾曼·科恩(1842–1918)
- 阿洛伊斯·里爾 (1844–1924)
- 威廉·文德爾班(1848–1915)
- 約翰內斯·沃克 (1848–1930)
- 本諾·埃德曼 (1851–1921)
- 漢斯·費英格(1852–1933)
- 保羅·納托普(1854–1924)
- 埃米爾·邁耶森 (1859–1933)
- 卡爾·福爾倫德 (1860–1928)
- 海因里希·李凱爾特(1863–1936)
- 恩斯特·特洛奇 (1865–1923)
- 喬納斯·科恩 (1869–1947)
- 羅伯特·萊尼厄爾 (1869–1955)
- 恩斯特·卡西爾(1874–1945)
- 埃米爾·拉斯 (1875–1915)
- 理查德·赫尼希斯瓦爾德 (1875–1947)
- 布魯諾·鮑赫 (1877–1942)
- 倫納德·尼爾森 (1882–1927)
- 尼古拉·哈特曼(1882–1950)
- 漢斯·凱爾森(1881–1973)
- 相關人物
- 羅伯特·亞當森 (1852–1902)
- 昂利·龐加萊(1854–1912)
- 格奧爾格·齊美爾(1858–1918)
- 馬克斯·韋伯(1864–1920)
- 何塞·奧特嘉·伊·加塞特(1883–1955)
- 格奧爾格·盧卡奇(1885–1971)
- 赫爾曼·魏爾(1885–1955)
批評
對新康德義務主義的抨擊
在心靈哲學方面上所受到的抨擊
著名哲學家彼得·斯特勞森在其於1966年出版的著作《感官的界限:關於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的論文》中批駁了先驗唯心論,聲稱它充滿了形式謬誤[6]。
在社會哲學方面上所受到的抨擊
著名經濟學家路德維希·馮·米塞斯在其出版於1922年的作品《社會主義:經濟學和社會學分析》中抨擊了舊康德義務主義觀點:「康德體系的最大軟肋是他的倫理學。雖然他的強大智力為它注入了活力,但是個別概念的偉大不會讓我們漠視這一事實──他的出發點選擇不當、基本概念有誤。他企圖將幸福主義連根拔掉的絕望嘗試失敗了。」他亦抨擊了新康德義務主義觀點:「在這方面,新康德主義者與老師相比並沒有取得更大的進步,他們也缺乏對基本的社會勞動分工法則的洞察力。他們只看到了收入分配不符合他們的理想,最大的一部分收入沒有落到他們認為最應當得到的人手中,而是落到了他們所鄙視的那個階級手中。他們看到了人民的貧困,卻不想搞清楚這應當歸罪於私有制還是歸罪於對私有制的限制。他們大力譴責私有財產本身,他們絕無生意上的煩惱,所以對私有財產素無好感。在社會認知方面,他們依然受制於外部和表象的東西。他們在駕馭其他所有問題時毫不含糊,但是膽怯使他們在這裡放不開手腳。他們尷尬地暴露出了自己根深蒂固的偏見。」[7]
米塞斯教授對以柯亨為代表的新康德義務主義者所提出的關於財產權的説法提出了一系列批駁意見:「柯亨支持廢除私有財產的特殊論證表明,他在探討這個基本的社會生活問題時很糊塗。他說,事物有價值,但人是無價的。他們有的是尊嚴。勞動價值的巿場價格與人的尊嚴是不相容的。這就把我們拖進了馬克思主義的修辭學泥潭和有關勞動的『商品屬性』以及應當反對這種屬性的教義。這個説法被寫進了《凡爾賽條約》和《聖日耳曼條約》,其形式是要求接受這一基本原則:『不應把勞動僅僅看作一件商品。』還是讓這種瑣屑無聊的學究語言見鬼去吧。」[7]
米塞斯教授亦表示他認為新康德義務主義者所提出的絕對命令式的「按照這樣的方式行動:你要永遠把自己的存在,同樣地也就把其他所有人的存在,作為目的,而絕不僅僅作為手段」這一説法是粗淺的和幼稚的,無視人們互相利用一事使得人們在整體上受益和階級並不是完全固化的 的事實,他這樣批駁柯亨所提出的説法:「因為每一個行動的個體都有一個最終目的,一個幸福主義能讓我們理解的目的;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每一個人都是一個自為自在的目的。然而,作為一種運用於整個社會的觀點,這種表達方式沒有任何認知價值。我們在這裡談論目的的正當理由,並不比談論任何其他自然現象時更多。當我們問到社會中何為目的、何為手段時,我們在心裡是用某種因意志而形成的結構代替了社會,即代替了因勞動分工優於孤立的勞動而結合在一起的人類合作結構,然後又問這種意志的目標是甚麼。這是萬物有靈論的思想,無論如何都不是社會學或科學的思想。」「因為自由主義社會理論證明,個人眼中的別人,首先是實現他的目的的手段,而他在別人眼裡也是實現他們的目的的手段;最後,通過這種使每個人同時既是手段也是目的的互惠行為,使社會生活的最高目標得到實現一使每個人獲得更好的存在。唯有每個人在過自己的生活的同時幫助別人生活,唯有每個人同時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唯有每個人的福祉同時也是別人福祉的必要條件,社會才成為可能,所以顯而易見,我與你,即手段與目的的對立,會自動地得到克服。」[7]
米塞斯教授把新康德義務主義在社會哲學方面上的觀點歸類為倫理社會主義思想,並且訴諸動機,聲稱新康德義務主義者出於仇恨和嫉妒而提出了這些説法,批評道:「在社會哲學方面,在其他方面相當開明的思想家,常常很難避免所有的怨恨情緒。他們情不自禁地想到那些比他們更風光的人,一邊拿自己的價值和別人的缺乏價值做比較,一邊把自己的貧困跟別人的財富做比較,結果是他們手裡的筆不再受理性,而是受憤怒和嫉妒引領。只有從這個角度才能説明,像新康德主義者這樣頭腦清醒的思想家,為何至今沒有搞清楚社會哲學中那些唯一突顯的問題。在他們的著作中,甚至連綜合性社會哲學的基本原理都難見蹤影。他們對某些社會狀況做了許多無根無據的批評,卻忘了討論最重要的社會學體系。他們沒有事先了解一下經濟科學的成果就妄下判斷。」最後米塞斯教授總結道:「顯然,康德派提出的支持社會主義的理由,總是把我們帶回到各種社會主義作者的經濟學概念那兒,尤其是馬克思和步其後塵的『學院派』社會主義者那裡。他們除了經濟學和社會學的論證外一無所有,而這些論證都已被證明是站不住腳的。」[7]
註解
- ^ Karl Schuhmann and Barry Smith, 「Two Idealisms: Lask and Husserl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Kant-Studien, 83 (1993), 448–466.
- ^ Levine, Donald (ed.), Simmel: On individuality and social forms,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xix.
- ^ Parerga and Paralipomena, vol. 2, "Sketch of a History of the Doctrine of the Ideal and the Real."
- ^ Allison, H. E., Kant's Transcendental Idealism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3); Revised and Enlarged Edition, 2004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5.0 5.1 5.2 5.3 5.4 5.5 Heis, Jeremy. Zalta, Edward N. , 編. Neo-Kantianism Summer 2018. Metaphysics Research Lab, Stanford University. 2018.
- ^ Strawson, Peter. The Bounds of Sense: An Essay on Kant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London: Methuen & Co. Ltd. 1966. ISBN 0-416-83560-0.
- ^ 7.0 7.1 7.2 7.3 Mises, Ludwig von. Chapter 30 Ethical Socialism, especially the Ethical Socialism of New Criticism | Section 1 The Absolute Imperative as the Foundation of Socialism [第三十章 倫理社會主義,尤其是新批判主義的倫理社會主義 | 第一節 作為社會主義基礎的絕對律令]. Socialism: An Economic and Sociological Analysis [社會主義 : 經濟與社會學的分析]. Gustav Fischer Verlag, Liberty Fund. 1922. ISBN 9787500469261.
參考文獻
- Frederick C. Beiser (2014), The Genesis of Neo-Kantianism, 1796-1880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Hermann Cohen (1919), Religion of Reason Out of the Sources of Modern Judaism (1978, trans. New York)
- Harry van der Linden (1988), Kantian Ethics and Socialism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Indianapolis and Cambridge)
- Thomas Mormann;Mikhail Katz. Infinitesimals as an issue of neo-Kantian philosophy of science. HOPOS: The 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of Science 3 (2013), no. 2, 236-280. See https://www.jstor.org/stable/10.1086/671348[永久失效連結] and http://arxiv.org/abs/1304.1027.
- Gillian Rose (1981), Hegel Contra Sociology (Athlone: London)
- Arthur Schopenhauer (1818), The World as Will and Representation (1969, trans. Dover: New York)
外部連結
- Neo-Kantianism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article in the Internet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