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亮 (南北朝)
崔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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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460年 南朝宋 |
逝世 | 521年 北魏 |
職業 | 北魏官員 |
崔亮(460年—521年),字敬儒,清河郡東武城縣(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人。是三國時期崔琰的十世孫。[1]中國南北朝時期北魏官員。
生平
早年經歷
高祖崔瓊,為慕容垂的車騎屬官。曾祖崔輯,南徙青州,於是出仕南朝宋為太山太守。祖父崔修之,清河太守。[1]
崔亮父崔元孫是宋孝武帝劉駿的尚書郎。湘東王劉彧自立為帝,史稱宋明帝,青州刺史沈文秀叛亂。明帝派崔元孫討伐沈文秀,崔元孫戰敗而亡。崔亮母房氏攜崔亮去歷城投奔崔亮的叔祖父冀州刺史崔道固。慕容白曜平定三齊之地,崔亮於皇興三年(469年)五月被內遷到桑乾,時年虛齡十歲,常依叔父崔幼孫居住,家貧,傭書自業(以為人做筆札工作為業)。[1][2]
入仕
當時李沖當朝執政,崔亮從兄崔光去依附他,要崔亮也去,也可以因而學習李沖家的很多書籍。崔亮以弟妹饑寒為由拒絕了,說自己在市場上也能看書。崔光對李沖說了,李沖召崔亮與他對話,說:「最近看到卿先人的《相命論》,使人胸中不再有怵迫之念。現在這本書沒了,卿能記起嗎?」崔亮當即背誦,眼淚交集,聲韻不差。李沖甚奇之,迎為館客,對兄子李彥說:「大崔生寬和篤雅,你應該和他交朋友;小崔生峭整清徹,你應該尊敬他。二人終將至大官。」薦崔亮為中書博士。轉議郎,不久遷尚書二千石郎。[1][2]
孝文帝年間
北魏孝文帝定都洛陽,想推行漢化改革,選置百官,太和十八年(494年)十一月,要群臣三天內舉薦一才望兼備者為吏部郎,但第二天就說已有人選,不需要眾臣舉薦了,派人乘驛馬疾行征崔亮為兼吏部郎。[4]與中書博士李叔彪和邢巒親善,與邢巒從父邢虬也交好。[5][6][7]不久為太子中舍人,遷中書侍郎,兼尚書左丞。崔亮雖歷任顯官,其妻還是親自舂米掃地。孝文帝聞之,嘉其清貧,詔他帶野王令,[1][2]以增加俸祿,時人以為榮。[8][9]
宣武帝年間
宣武帝親政,遷崔亮為給事黃門侍郎,仍兼吏部郎,領青州大中正。崔亮親自參與選官,將近十年,廉慎明決,為尚書郭秬(一作郭祚)所委任,郭秬常說:「若非崔郎中,選官就辦不了了。」[1][2]
景明元年(500年),崔亮見到邢巒的族弟五歲的邢邵,奇之,說:「此子後當大成,位望通顯。」[6][10]
不久除授散騎常侍,仍為黃門侍郎。遷度支尚書,領御史中尉。北魏朝廷自從遷都之後,經略四方,又經營洛陽,費用很大。崔亮在度支尚書任上別立條文,每年省下的費用數以億計。又提議修汴蔡二渠,以通邊地運輸,得到公家和私人的依賴。[1][2]
彈劾官員
正始元年(504年)三月,尚書令高肇猜忌諸王,想除去官位在自己之上的太傅、領司徒、錄尚書皇叔北海王元詳以獨執朝政,於是誣陷元詳與宣武帝寵臣冠軍將軍茹皓(高肇從妹夫)、直閣將軍劉胄、殿中將軍常季賢、陳掃靜謀為逆亂。四月,宣武帝夜召崔亮入禁中,使他彈劾元詳貪淫奢縱,及茹皓等四人怙權貪橫,收捕茹皓等囚禁於南台,遣虎賁百人圍守元詳府第,又擔心元詳驚懼逃跑,遣左右郭翼開金墉門騎馬而出諭旨,示以崔亮的彈劾文書,元詳說如果真的是這些罪行就不足憂,只怕有更大的罪落到頭上,且承認受賄。茹皓等都被論奏處死,[11][12]元詳被免死為庶人囚禁於太府寺,不久暴亡。[13][14][15]崔亮又察覺高肇與遠親族人散騎常侍兼護軍高聰有隙,在宣武帝面前陳說高聰之罪,宣武帝於是出高聰為平北將軍、并州刺史。[16][17]
正始三年(506年)十月,兼侍中盧昶因素來厭惡時任度支尚書使持節、都督東討諸軍事、安東將軍的邢巒,與侍中、領右衛將軍元暉一同陷害他,指使崔亮彈劾邢巒在漢中掠人為奴婢,許諾事成後讓宣武帝以崔亮為侍中。崔亮正是盧昶黨羽。邢巒因此獲罪。[5][6][18][19]
侍中、廣平王元懷因是宣武帝胞弟,左右不遵憲法;皇弟京兆王元愉的屬官也多驕縱;二王的屬官公然接受他人囑託請求辦事。崔亮奉敕審問治罪,在都市中處死三十餘人,不死的也都除名免為百姓,只有廣平王屬官右常侍楊昱、文學崔楷因忠諫獲免。[18][20][21]宣武帝長期禁止元懷與賓客交通。後在宴會上,元懷仗着自己是皇弟而動氣,想侮辱冒犯崔亮。崔亮正色指責他,就在宣武帝面前起身,脫下帽子請罪,拜辭要出去。宣武帝說:「廣平王粗疏,又醉了,卿都知道,何必如此?」詔崔亮仍坐下,令元懷道歉。崔亮雖外表方正,其實也觀望時局。宣武帝左右郭神安得寵,把弟弟託付給崔亮,崔亮就引其為御史。郭神安身敗名裂後,宣武帝在百官於宮中集會時令盧昶宣旨責崔亮在法官任上為何受左右囑請,崔亮下拜謝罪,無言以對。轉都官尚書,又轉七兵尚書,領廷尉卿,加散騎常侍,仍任中正。[1][2]
元暉的堂弟徐州刺史元壽興為政暴虐,元暉深深嫉妒他的能力,向魏宣武帝誣陷元壽興,魏宣武帝詔令崔亮乘驛站馬匹前去核查。崔亮出發時,接受元暉的旨意,鞭打三個寡婦,命令她們自我誣陷,供稱元壽興壓迫她們為婢女,到了徐州,審核元壽興,將他判處死刑[22][23]。崔亮慰勞百姓,百姓服氣。[1][2]
造橋便民
除授安西將軍、雍州刺史。城北渭水淺得不能行船,行人受阻。崔亮對僚佐舉昔日杜預造橋的例子,決定造橋。眾人都說水淺,浮橋難以建成。崔亮說只是擔心得不到造橋需要的長柱子。正逢天下大雨,山水暴至,浮出數百根長木頭,崔亮因而修成了橋,百姓受益,至今仍稱之為崔公橋。崔亮讀《杜預傳》,見杜預曾作八磨,嘉其有濟時之用,遂教百姓製作碾。崔亮性公清,敏於斷決,在任都被稱為稱職,三輔地區都服其德政。[1][2]
宣武帝嘉獎他,詔賜他衣馬被褥,後納他的女兒為九嬪。征崔亮為太常卿,攝吏部事。[1][2]
孝明帝年間
攻克硤石
延昌四年(515年)正月,宣武帝崩,孝明帝繼位。三月,尚書令、任城王元澄與崔亮上言援引古今議論祭祀之事,詔准。[25][26][27][28]崔亮被出為撫軍將軍、定州刺史。請求用王羆為長史,執政大臣擔心他不稱職,不肯。[24]九月,梁武帝的左游擊將軍豫州刺史趙祖悅率眾偷據西硤石。詔崔亮假鎮南將軍,齊王蕭寶夤假鎮東將軍,章武王元融假安南將軍,都任為使持節、都督諸軍事以討之。胡太后為崔亮等慰勞送行,賜戎服雜物。崔亮以征虜將軍、太中大夫傅豎眼為持節、鎮南軍司。十月,崔亮到硤石,趙祖悅出城迎戰,被崔亮大破,閉城自守,崔亮圍攻之。梁軍又在城外置二寨,欲拒魏軍,崔亮放火擊破之,殺三千餘人。熙平元年(516年)正月,崔亮未能攻破硤石,與侍中、車騎將軍、都督江西諸軍事、揚州刺史李崇約定水陸並進之期,日日進攻,而李崇不至。胡太后見諸將心不齊,於是以吏部尚書李平為使持節、鎮軍大將軍兼尚書右僕射,率步騎二千赴壽陽,別為行台,節度諸軍,以軍法節制諸將。二月,李平到了前線,李崇才進軍,和崔亮都不敢違命,各有戰功。梁武帝又派左衛將軍昌義之與直閣王神念渡淮水救硤石。崔亮遣別將崔延伯守下蔡,崔延伯與別將伊甕生夾淮為營,斷了趙祖悅的退路,也使得梁救兵的戰艦不能前進。胡太后賜崔亮璽書,要他乘勝深入。[29]李平分散諸軍,準備水陸並進,以攻打淮堰的梁軍。崔亮違背李平節度,稱病請還,上表後就出發。李平上表論述軍情,說:自己令崔亮暫據下蔡,伊甕生去東岸接應崔亮,防禦橋路,崔亮卻已擅自還京了;崔亮受任於東南,應該憂國忘家,卻在汝陰盤桓不進;在前線停滯八十天,所經營的土山攻道也沒完成,損費糧力;崔亮不肯當先,自己以白刃相逼,他才上前;平定硤石後,他又專恣擅自回京,如不予糾正,無以行法;並列舉軍律,稱崔亮失乘勝之機,缺席水陸之會,建議處死。[30]胡太后下令指責崔亮為臣不忠,去留自擅,既損軍威,又違背經略,雖有小捷也不可免其大咎,但自己厭惡殺人,特准崔亮以功補過。[31]李崇派別將李神乘鬥艦百餘艘,沿淮與李平、崔亮合攻硤石,崔亮督陸軍攻城西,李崇督水軍攻城東,合力攻克硤石外城,趙祖悅出降被斬,傳首京城,[6][32]部眾都被俘虜。[33][34][35][36][37]三月,崔亮以功進號鎮北將軍。崔亮的兒子通直郎崔士和從征,以軍勛拜冠軍將軍、中散大夫、西道行台、元修義左丞,行涇州事;崔亮的侄子崔思韶隨崔亮參與此戰,也以軍功賜爵武城子,為冀州別駕。崔亮與李平在禁中爭功,形於聲色。胡太后以崔亮為殿中尚書。[1][2][38]
這段時間魏梁之間的交戰被認為應了當時的天象。[39]
熙平二年(517年)冬,崔亮奏請於王屋等山采銅鑄錢,[40]獲准。從此百姓多私下鑄錢,錢更薄小輕便了,但貨幣也因而貶值了。[38][41]十二月,崔亮又與時任侍中、司空公、領尚書令、任城王元澄上奏言及禮制,胡太后准奏。[25][42]
晚節不保
神龜元年(518年)四月,胡太后父司徒侍中胡國珍去世,被贈相國、太上秦公。諫議大夫張普惠上表認為「太上」不應該為人臣之號,胡太后看了表文,親自到胡國珍宅召集王公、八座、卿尹及五品以上官員並召張普惠議論此事。崔亮認為「太上」的確不是人臣之號,但西周已有「太公尚父」,可為先例,且文王、武王與文子、武子並存,太上皇與太上公也可以並存。元澄、皇叔太傅清河王元懌、時任侍中崔光、御史中尉元匡、廷尉少卿袁翻也都反對張普惠所言。最終因眾臣順從胡太后,張普惠的上表無果。[43][44]
神龜二年(519年)正月,崔亮遷吏部尚書。當月,征西將軍張彝之子尚書郎張仲瑀上封言事請求改變選官制度,排擠武官,不讓他們成為上品清貴官吏。二月,羽林、虎賁近千人兵變殺張彝。胡太后沒有徹底治罪,僅斬殺其中兇悍者八人,令武官依資歷參與選官。官職少而應選者多,前尚書李韶仍按常例提拔人才,百姓大為嗟怨。崔亮奏作法律,不問士人賢愚,專以任職時長為準,優先提拔任職時間長的官員。久不升官者皆稱其能。崔亮外甥司空諮議劉景安不認同,上書規勸,[45]崔亮答書贊同其所言,並辯解自己的權宜之計。[46]吏部郎薛琡上言反對,未果。[47][48][49]後來甄琛、元修義、城陽王元徽相繼為吏部尚書,都用崔亮的辦法選官,導致官員無論賢愚和人品好壞都能同等升遷。北魏選官錯失人才,從崔亮開始。[1][2][38]直到東魏元象元年(538年)高澄攝吏部尚書,才恢復了以才選官。[50][51][52]
崔亮轉侍中、太常卿,不久遷左光祿大夫、尚書右僕射。時劉騰擅權,崔亮通過其妻劉氏的關係傾身事之,故數年間達到顯赫官位,被有識者譏笑。轉尚書僕射,加散騎常侍。奏請於張方橋東堰谷水造水碾磨數十區,收益為原先的十倍,有利於國用。敬重駕部郎中羊深。[53][54]正光二年(521年)秋,疽發於背,北魏孝明帝遣舍人問疾,崔亮上表請求罷免僕射之職,送上印綬,詔不許。不久卒,詔給東園秘器、朝服一襲,贈物七百段、蠟三百斤。贈使持節、散騎常侍、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冀州刺史,諡貞烈(《廣韻》作正烈)。[1][2]
家庭
兄弟姐妹
- 崔敬默,征虜長史
- 崔敬遠,庶子,青州州都
- 崔氏,生劉景安
夫人
- 劉氏
子女
門第
崔亮被釋曇剛《山東士大夫類例》評定為甲姓中的第一甲門,與崔㥄相當,次於崔休兄弟和崔肇師[55]。
評價
- 《魏書》史臣曰:崔亮既明達後事,動有名跡,於斷年之選,失之逾遠,救弊未聞,終為國蠹,「無所苟而已」,其若是乎?[2]
- 《北史》論曰:崔亮既明達從事,動有名跡,於斷年之選,失之逾遠,救弊未聞,終為國蠹,無苟而已,其若是乎。[1]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注釋及參考文獻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北史》卷四十四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魏書》卷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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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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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史》卷四十五
- ^ 《魏書》卷六十九
- ^ 《北史》卷三十八
- ^ 《北齊書》卷三十六
- ^ 《魏書》卷九十三
- ^ 《北史》卷九十二
- ^ 《魏書》卷二十一上
- ^ 《北史》卷一十九
- ^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五
- ^ 《魏書》卷六十八
- ^ 《北史》卷四十
- ^ 18.0 18.1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六
- ^ 史書多載邢巒將所得奴婢賄賂元暉後,元暉與高肇求情使得邢巒免於被追究。此據《後魏邢巒碑》「戎車既班,猶以在州之誣,遭禁一期」。
- ^ 《魏書》卷五十八
- ^ 《北史》卷四十一
- ^ 《魏書》卷一十五
- ^ 《北史》卷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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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0 25.1 《魏書》卷一百零八之二
- ^ 《依崔光請祫祭詔(延昌四年三月甲子)》
- ^ 《奏停祫祭應待三年終》
- ^ 《上言祫禘》
- ^ 《賜崔亮璽書》
- ^ 《表糾崔亮》
- ^ 《報李平表糾崔亮令》
- ^ 《魏書》卷九十八
- ^ 《魏書》卷九
- ^ 《魏書》卷七十
- ^ 《魏書》卷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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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史》卷三十七
- ^ 38.0 38.1 38.2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八
- ^ 《魏書》卷一百零五之四
- ^ 《奏開銅礦》
- ^ 《魏書》卷一百一十
- ^ 《奏請移禘祀在中旬》
- ^ 《魏書》卷七十八
- ^ 《北史》卷四十六
- ^ 《規崔亮書》
- ^ 《答劉景安書》
- ^ 《北齊書》卷二十六
- ^ 《北史》卷二十五
- ^ 《上書論停年格》
- ^ 《北齊書》卷三
- ^ 《北史》卷六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八
- ^ 《魏書》卷七十七
- ^ 《北史》卷三十九
- ^ 《古今姓氏書辯證·卷五》:《元和姓纂》:清河東武城,後有齊郡、高密、藍田,三崔氏門戶。魏大和中,定清河崔為山東五姓甲門。釋曇剛《類例》曰:崔懷兄弟,並青州崔肇,次盧、鄭之後。崔陵及青州崔亮次之,崔隆宗為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