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焦炭公路銷售體制改革方案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4年12月3日) |
山西省煤炭焦炭公路銷售體制改革方案是山西省人民政府於2014年11月26日所制定的關於改革山西省內煤炭、焦炭公路運輸銷售體制的方案。
背景
內容
方案要求提出下述要求:
- 從12月1日起,全部取消相關企業代行的煤炭、焦炭公路運銷管理行政授權。
- 從12月1日起,全部取消煤炭、焦炭公路運銷票據。
- 從12月1日起,全部撤銷省內煤炭、焦炭公路檢查站、稽查點。
按照該方案,晉能集團有限公司(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失去了代省政府行使的煤炭、焦炭公路運銷管理行政授權,同時也失去了遍布全省的煤焦公路檢查站、稽查點,4萬多名相關崗位的職工面臨轉崗[1];另據統計,該方案一是全部撤銷20家政府機構對企業的21項行政授權;二是全部取消9種票據;三是全部撤銷1487個各類站點,其中公路站點170個[2]。
影響
參考文獻
- ^ 劉存瑞. 山西煤焦公路检查站点全部撤销. 經濟日報. 2014-11-28 [2014-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31).
- ^ 要維維. 一线职工转岗安置要做到不下岗不欠薪不减收不断保. 山西晚報. 2014-12-03 [2014-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