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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贊 (五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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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贊(?—935年),五代十國後梁後唐官員,魏州人。

劉贊年輕時就有文采。父親劉玭,為令錄,教給他以詩書,夏天令他穿青襦單衫。劉玭每次吃肉,另置蔬菜給劉贊吃,說:「肉食是君主給的俸祿。你想吃肉,應當苦心學習,自可得到,我的俸祿不可分你。」劉贊二十多歲就有文辭,三十餘歲登進士第。魏博節度使羅紹威署任他為巡官,罷歸京師,依附開封尹劉鄩。很久以後,租庸使趙岩把他作為巡官,官至戶部員外郎,職如故。唐莊宗入汴京,租庸副使孔謙以劉贊為鹽鐵判官。唐明宗天成年間,歷任知制誥中書舍人。與學士竇夢徵同年登第,又是鄰居,互相友善,竇夢徵去世,劉贊與同年楊凝式身穿緦麻,對其靈位而哭,竇家無嫡長,劉贊幫助處理喪事,恤其孀妻幼子。改任御史中丞刑部侍郎

劉贊性情溫和,居官謹慎,別人以私利求他,雖權豪不能移其節操。未幾,改任秘書監,兼秦王傅。秦王李從榮輕佻峻急,明宗讓他自己選師傅,他選擇了劉贊。劉贊得知任命,掩面哭泣,固辭不受,但沒有成功。時秦王僚屬全都奉承迎合,只有劉贊從容規勸。劉贊勸諫秦王:「殿下宜以孝敬為職,浮華非所尚。」秦王在酒筵之中,令屬官賓客秉筆賦詩。劉贊身為師傅,也在其中,他勉強提筆,但表現得很不高興。秦王討厭他,讓下人在劉贊到來後不要通報,讓劉贊每月一次至衙。劉贊在王府為官,不敢朝參,不與外界交往,只是閉門傷感,秦王獲罪,馮道建議將劉贊只是朝內降職,劉贊已穿着麻衣準備好驢乘在門前了。朱弘昭認為李從榮如果成功,劉贊會獲益,堅持要殺了他,馮贇也力爭不可,劉贊才得免死。御史台史宣敕,將他長流嵐州,即時前去貶所。在嵐州過了一年,清泰二年(935年)春,末帝李從珂下詔讓他回到田裡。妻紇干氏途中去世,劉贊悲痛過度,行至石會關去世,時年六十餘歲。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