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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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卓棋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有可靠来源佐证其担任建制派组织基本法学生中心会长的情况下仍坚持在条目中称其为民主派人士。
- 提报人: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亚洲月 2023年1月31日 (二) 03:37 (UTC)
- 一个讲话就可以判定建制派?给多个讲话或行为出来判定是否建制派。--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3年2月1日 (三) 15:33 (UTC)
- 处理:
- 黄珊珊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违反WP:3RR
- 提报人:211.23.27.192(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4:56 (UTC)
- 处理:
- 您为了要加上一句来源没有的内容,将章节标题删除,这样不是破坏是什么?Special:Diff/75802436--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02 (UTC)
- 内容是有来源的,章节结构不合理。--211.23.27.192(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07 (UTC)
- 章节结构本来有问题,您后来也没再恢复。有什么证据说明我是为了加上此内容才删除标题的?内容来源就在后面啊,您没看吗?--211.23.27.192(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11 (UTC)
- 我不相信您没有分辨新闻内容的能力,新闻标题明显违反中立化就不该放上,引用可以但就不应该照搬,在这个版本我留下的编辑摘要后,Special:Diff/75800066,您明显就是为了放上那句话就将章节删除,原本用章节分段并未不妥,有必要不中立到这个地步吗?--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22 (UTC)
- 整个章节只是在描述参选经历,"台北市副市长"一节没有关于副市长任内的实质内容,因此原本的章节分段明显不妥,我哪里不中立了?您没再恢复章节标题,还要在这里坚持“原本用章节分段并未不妥”,举报我破坏吗?--211.23.27.192(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36 (UTC)
- 原标题是“黄珊珊不敌蓝绿魔咒 拿34万票虽败犹荣”,我简化为“不敌蓝绿落败”,哪里“照搬”了?
- 如果“新闻标题明显违反中立化就不该放上”,您就应该删除此参考来源。您又说“引用可以”,说明您逻辑混乱。
- “您明显就是为了放上那句话”是您的主观臆断。--211.23.27.192(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39 (UTC)
- 补充:该新闻来源不是我放上的,您可以查看历史记录。--211.23.27.192(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41 (UTC)
- 新闻哪里“违反中立化”了?您说的“分辨新闻内容”指什么?--211.23.27.192(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49 (UTC)
- 我不相信您没有分辨新闻内容的能力,新闻标题明显违反中立化就不该放上,引用可以但就不应该照搬,在这个版本我留下的编辑摘要后,Special:Diff/75800066,您明显就是为了放上那句话就将章节删除,原本用章节分段并未不妥,有必要不中立到这个地步吗?--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22 (UTC)
- 您写的“没有顺利当选”和我写的“不敌蓝绿落败”都是在中立地陈述客观事实,区别只是“不敌蓝绿落败”说明排名第三,而蓝绿候选人排前两位,这提供了更丰富的信息,来源在此句后面的第二条新闻,并非您口中随便“加上一句来源没有的内容”。为什么一定要曲解WP:NPOV,回退我的编辑?--211.23.27.192(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18 (UTC)
- 那句话就是有立场,新闻标题乱下是新闻媒体的事,引用已经带出来不需要在这里条目内文表达立场。--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24 (UTC)
- 请清楚说明那句话有什么立场?“就是有立场”是您的偏见吧?另外,既然您没有再恢复章节标题,也就不要再举报我破坏章节结构了。--211.23.27.192(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29 (UTC)
- 如果您认为“新闻标题乱下”,为何不删除您认为乱下标题的参考来源,反而指责我“加上一句来源没有的内容”呢?--211.23.27.192(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32 (UTC)
- (!)意见:未见您与@Mafalda4144君在黄珊珊条目的讨论区针对于编辑争议做探讨,您也并未依照编辑战行为发送3rr通知或者给与类似的提醒告知对方行为并要求停止,程序上显然存在瑕疵;建议二位还是将问题简单化,回到条目的讨论区做协商,达成共识再行编辑。薏仁将🍀 2023年2月3日 (五) 07:49 (UTC)
- 那句话就是有立场,新闻标题乱下是新闻媒体的事,引用已经带出来不需要在这里条目内文表达立场。--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24 (UTC)
- 您为了要加上一句来源没有的内容,将章节标题删除,这样不是破坏是什么?Special:Diff/75802436--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5:02 (UTC)
- 胡鑫宇事件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违反3RR。
- 提报人:Forza Ferrari ! 2023年2月2日 (四) 13:24 (UTC)
- 处理:
- 我从未违反3rr界限,反而是提报人因屡增维护模板,如下方提报所言是为4RR(一次、二次、三次、四次)。提报人持续无理由的添加维护模板,在编者提出异议后仍拒绝解释,并拒绝指出文中的具体问题。现诬告打击方式更属欺诈行为。即便善意推定,也为鲁莽指控他人行为不当。——WMLO(留言) 2023年2月2日 (四) 13:38 (UTC)
- 你至少4RR了。--🎋🍣 2023年2月2日 (四) 13:56 (UTC)
- @Newbamboo:请给出链接。--WMLO(留言) 2023年2月2日 (四) 13:58 (UTC)
- 我把您实质上复原他人编辑的也算进去了。--🎋🍣 2023年2月2日 (四) 14:01 (UTC)
- ==?那就请收回您的发言。——WMLO(留言) 2023年2月2日 (四) 14:05 (UTC)
- 我看到了WMLO在此条目上的编辑记录。WMLO指控他人的同时并没有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有“为删模板而删模板”之嫌,即游戏维基。评论:至少应该禁止他对这个条目的编辑。不自省的话建议封禁,让他清醒清醒,Assifbus(留言) 2023年2月2日 (四) 23:55 (UTC)
- 我回退他模板的行为及留言已指出,为对其悬挂模板的必要性提出质疑,依常理则其须在讨论页面举证条目的具体问题,而非一句“如字面意义”般了事。根据初始立证责任,只能由提出一方给出证据理由,而非反之。否则社群讨论共识的原则基础就会变得荒谬。另请莫以那又怎么说主义淡化提报人本身4rr及诬告行为。——WMLO(留言)--WMLO(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0:06 (UTC)
- 阁下这不还是利用维基百科的规则“游戏维基”嘛。…Assifbus(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0:14 (UTC)
- @Assifbus:不是,我觉得你该先重新看一下整件事情的本质:整件事情的本质就是胡鑫宇事件条目中悬挂维护模板的正当性(就该条目而言为{{Weasel}}),我觉得WMLO对于悬挂{{Weasel}}的正当性提出质疑本身并没有问题,而既然NanoKid拒绝解释或解释不了,那悬挂{{Weasel}}的操作就不具备正当性,那WMLO自然而然地就会移除{{Weasel}},整件事情本身没有问题,而症结就在于NanoKid在拒绝解释或解释不了悬挂{{Weasel}}的正当性的情况下仍多次重复加入{{Weasel}}至条目内,我无法理解他这样做的理由,解释就那么难吗?我觉得就算把WMLO换成是我,我也可能会做差不多的事情,只不过我极有可能在第一次回退后就立即把整件事情都放在客栈让大家讨论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7:38 (UTC)
- 阁下这不还是利用维基百科的规则“游戏维基”嘛。…Assifbus(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0:14 (UTC)
- 我回退他模板的行为及留言已指出,为对其悬挂模板的必要性提出质疑,依常理则其须在讨论页面举证条目的具体问题,而非一句“如字面意义”般了事。根据初始立证责任,只能由提出一方给出证据理由,而非反之。否则社群讨论共识的原则基础就会变得荒谬。另请莫以那又怎么说主义淡化提报人本身4rr及诬告行为。——WMLO(留言)--WMLO(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0:06 (UTC)
- 我看到了WMLO在此条目上的编辑记录。WMLO指控他人的同时并没有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有“为删模板而删模板”之嫌,即游戏维基。评论:至少应该禁止他对这个条目的编辑。不自省的话建议封禁,让他清醒清醒,Assifbus(留言) 2023年2月2日 (四) 23:55 (UTC)
- ==?那就请收回您的发言。——WMLO(留言) 2023年2月2日 (四) 14:05 (UTC)
- 我把您实质上复原他人编辑的也算进去了。--🎋🍣 2023年2月2日 (四) 14:01 (UTC)
- @Newbamboo:请给出链接。--WMLO(留言) 2023年2月2日 (四) 13:58 (UTC)
- 你至少4RR了。--🎋🍣 2023年2月2日 (四) 13:56 (UTC)
- 越国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采编时断言因为没有“文物”这种不属于维基采编协定之存在,而删除基于典籍来源之爵位表述,认为本地采编者即使对于古代历史记载或考究等有所个别疑虑,也缺乏理据或不可能引用毫无本地可验证基础之所谓文物要求来作为本地采编争议之要件,有关判读之逻辑路线认为存在严重谬误且可能反向涉及自行提出观点研究,需要公允检视该采编关联课题是否合乎本地一般采编之约定。
- 提报人:约克客(留言) 2023年2月5日 (日) 14:00 (UTC)
- 处理:
- @Longway22:你应该看看这篇条目的PR再说这个问题,条目最大的问题就是史籍和文物的真实性不分,对各种说法不加选择,如果要改善条目就应该秉持二重证据法,下文已经有史料来源提到允常起称王,前面提到加入文物来源说他称王也很正常(PS 防止有人说我原创研究),至于你所说的X爵都是勾践之后的史料,既然前文已经有双重证据证明越国在勾践之前称王,《吴越题铭研究》里的越王剑也证明了越国勾践之后全部称王(除了错枝没有出土文物佐证),那么“他谓”只能作为参考而已,可靠性完全不如称王说。并且你加入的所谓“伯爵”完全就是望文生义,这里的“伯”在我所见的参考资料中全部解释为“方伯”,即一方霸主,这也是春秋五霸说法的来源。--Cat on Mars 2023年2月5日 (日) 14:16 (UTC)
- 个人仅对阁下断言伯之不存、以及爵位不存而有所异议,并非针对其他部分,所以个人也不会评价其他部分、阁下也不需要以此回应个人之提报。
- 另请明确该案内阁下回应仍有偏颇,个人并非阁下所声称所谓加入之人,爵位方面内容是阁下第一次操作前既已存在之,属于前采编者贡献内容附信源,一并先由阁下断言之而径自删除,个人判读阁下最好公开提供所引用之具体信源,便于第三方采编参详,因为个人在检视改动和对比基本典籍记述、还有阁下现在回复之表述,可以认为阁下并未有认真考虑到五等爵和中日姊妹计划伯爵具名之事实,即该代称并非阁下断言之不存在。
- 阁下请回应操作该要件时,为何径行引用不存在文物作为单一采编理据,而不是本地约定之基本素材对比验证理论。--约克客(留言) 2023年2月5日 (日) 14:46 (UTC)
- 无论阁下引用学者提出研究实物采用甚么权威方法,也不是阁下直接在维基此地自行采用同一种考古方法,自行论证总结发布就算成立的--约克客(留言) 2023年2月5日 (日) 14:53 (UTC)
- 爵位最早是我写的,我现在觉得当初采编不严谨,想要改善不行吗?我就知道你会说我原创总结,所以才会有附文(见PS)。我处理来源说法矛盾的情况多了,这种情况应该采用最没有争议的说法,越国称王无可厚非,至于“爵位不详”说法也很准确,本来说法这么多就是不详,文内的现代来源也不会对称王说有疑问,系年之类的只是摘抄自古文的第一手来源,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得出我原创研究的说法。----Cat on Mars 2023年2月5日 (日) 15:01 (UTC)
- 来源很多不是一昧采信的,来源首先考虑可靠性,不同主题判断可靠性本来就有区别,并非你所谓不知所云之“本地约定之基本素材对比验证理论”。----Cat on Mars 2023年2月5日 (日) 15:04 (UTC)
- “伯”是不是伯爵,不是望文生义,古书历来都是有注疏的,历代相传就是“方伯”解,不是你随便看看就觉得是伯爵。这样子随便一个伯爵绝对是是贻笑大方之家。----Cat on Mars 2023年2月5日 (日) 15:07 (UTC)
- 阁下既然提及为阁下主编之完整采编过程,有关改进阁下采编前后之说法部分,认为应可作为一部分理解基础,个人也就这一部分向阁下道歉。
- 不过,个人观点认为阁下以考古法则辅助采编之路线、合规化情况下需要具体注解已有发布之研究信源及观点内容佐证对应标的,避免本地重新独立对证时产生疑虑(虽然可能无法释除部分极端个案情况)。
- 而就伯爵这点,个人也还是有一定保留,无关阁下处理内文,但如果对比回个人上述提及之姊妹项目,以及部分既有学术著述(非为炎上,姑且不引用)等均有指伯爵可能,或有关记述流传可能存有进一步对证判明之空间。--约克客(留言) 2023年2月5日 (日) 15:27 (UTC)
- 胡鑫宇事件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违反WP:3RR。用户 NanoKid 多次删除、撤销他人的“不可靠来源”,并在他人(被NanoKid刚刚提报“编辑争议”的用户User: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撤销其加入多个维护模板(且有编者提出质疑而被其回应称“不需过多解释”,但实际上并未达成一相对共识)之后反复撤销删除模板的操作。
- 提报人:Creeper19472(留言 | 人在家中坐,傀儡天上来) 2023年2月2日 (四) 13:22 (UTC)
- 处理:
- 删的部分来源确实有明显问题,但加的维护模板我认为加第四个就够了。--🎋🍣 2023年2月2日 (四) 13:57 (UTC)
- 在编辑模板方面构成4rr。至于维护模板的问题请移步至讨论页。--WMLO(留言) 2023年2月2日 (四) 14:10 (UTC)
- 请WMLO交代一下自己的问题。Assifbus(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0:04 (UTC)
- 其他编者可见我上方回应(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3年2月#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而我对为阐释观点而诉诸他人为“极端反共倾向”的您没什么可交代的,事实上我连去ANM提报都懒得作。维请管理员注意其行为是否为违背解封承诺所给予的机会。——WMLO(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0:50 (UTC)
- 其他编者可见我上方回应(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3年2月#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而我对为阐释观点而诉诸他人为“极端反共倾向”的您没什么可交代的,事实上我连去ANM提报都懒得作。维请管理员注意其行为是否为违背解封承诺所给予的机会。——WMLO(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0:50 (UTC)
- 请WMLO交代一下自己的问题。Assifbus(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0:04 (UTC)
第一 我反对这个条目有编辑战的发生。
第二 我反对在这个时候不保护这个条目,使得编辑战发生。
第三 我一直珍惜给予我的机会,但如果阁下连这种批评都接受不了的话,把我对阁下的批评视为封禁我的机会,那我无话可说。Assifbus(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2:10 (UTC)
- (:)回应 第一,这里是提报编辑争议的地方。有关缩短保护时长的讨论,个人认为前往讨论页更为合适;第二,即使假定善意,我个人仍认为您是在通过指责他人的政治立场而使自己占据讨论的上风,而非您所谓的“批评”(如果您的“批评”一词是表达善意的话)。--Creeper19472(留言 | 人在家中坐,傀儡天上来) 2023年2月3日 (五) 02:48 (UTC)
- 我不是批评他的政治立场本身,而是批评他的立场对这个条目的影响。Assifbus(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3:19 (UTC)
- 但本质上你还是在批评他的政治立场,这样做很明显不是互相尊重的表现。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7:42 (UTC)
- 请NanoKid陈述一下这些编辑(1、2)的理由,该段落并无附注大量来源,且并没有同一笔来源重复情形,甚至编辑2还有在删除来源后导致该段落无来源的情形。另外针对这笔编辑我要声明一下,维基百科对于部落格的限制,是在于“直接引用部落格内容”,其不可靠性在于部落格内容为用户生成内容。但媒体并非单纯的用户生成内容,即使相当可靠的媒体,消息来源也可能取材自部落格或是网站,差别媒体有责任筛选这些一手来源,因此这笔编辑是不合理的。另外若各位陈述非单纯来回回退的“3RR”、“4RR”时,可附上认定为回退的编辑连结,可以让管理员更有效率地解决双方论述的矛盾点。---Koala0090(留言) 2023年2月9日 (四) 17:14 (UTC)
- 我不是批评他的政治立场本身,而是批评他的立场对这个条目的影响。Assifbus(留言) 2023年2月3日 (五) 03:19 (UTC)
- 极端民族主义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反对动态清零政策运动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讨论页讨论同时不断按个人意愿编辑条目、歪曲方针、不顾之前讨论、不看对方给出的理据(可能藐视其他编者、参与之前讨论编者)对条目内容进行审查、消除观点。并且两个条目均出现恶意回退,即本人认同其新添加来源佐证了的观点或其部分编辑,但其假装达成共识实际依旧按其自身观念编辑甚至恶意回退本人找到的新来源内容与观点以挑衅、挑起编辑战——极端民族主义:1234;反对动态清零政策运动:12345
- 提报人:MINQI(留言) 2023年2月10日 (五) 09:54 (UTC)
- 处理:
(※)注意:既然某位贼喊捉贼(自己挑起编辑战、疑似维基追踪却反咬我挑起编辑战),那就请你标题上加上本人并且说说1.我加DDP怎么就是蓄意编辑战了?六个来源哪个我胡编乱造了?2.是不是“反对动态清零政策运动”新讨论还没结束你就强行按你自己意愿编辑?挑起编辑战?还维基追踪到我按英维完善的“极端民族主义”不断加入英维并未认可的内容(英维有讨论,是个日裔提的,没人理他)进行挑衅?--MINQI(留言) 2023年2月10日 (五) 09:58 (UTC)
- @funyii:继续进行无理由部分回退、删除内容——编辑战。--MINQI(留言) 2023年2月11日 (六) 08:10 (UTC)
(!)意见:建议提报者依照编辑战行为提示对方,也请将3rr通知设置对方个人讨论页面,另外针对于编辑争议,还是建议在共识未达成前暂停争议部分的编辑行为,因为如此反复回撤对方的编辑,无助于共识的达成,反而会使编辑气氛降至冰点,甚至会有曲解对方编辑行为的可能性,以及也会让自己同时陷入3rr的违规困境内;故仍请当事双方好好的恳谈协议才是最佳方式。薏仁将🍀 2023年2月11日 (六) 08:40 (UTC)
- (:)回应:首先感谢阁下之建议(调解);但请阁下查阅其此番说词,可见其已明知自己行为为编辑战且拒绝继续讨论(我已停止回退其编辑、妥协,但其无理回退并反咬)。其最新于“极端民族主义”的编辑亦证明其已偏激确无意探讨;于“反对动态清零政策运动”讨论页发言为了消除观点/来源能将责任编辑说成不负责、不用负责只要转载(这已是诽谤他人渎职),亦证明其根本无意探讨、达成共识——自己观点性编辑达到即可,不论手段,所谓“讨论”纯粹其“修栈道”。--MINQI(留言) 2023年2月11日 (六) 08:59 (UTC)
(:)回应:相关提及条目已经提保护申请,待管理员做最终审核及对应的保护措施,既然提报人该尝试的措施已经尝试过,而您也将相关经过概要做一个描述,那么请静候管理员对此事件审酌后会有对应的处理,在此之前,请勿再有相关争议行为出现,避免提报人您身陷困境,以上告知您。薏仁将🍀 2023年2月11日 (六) 10:07 (UTC)
- 中华民国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将两岸四地用语格式手册中“同段落或条目”一句曲解为不同条目中同一段落,涉嫌游戏维基规则,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
- 提报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12日 (日) 13:00 (UTC)
- 处理:提报人撤回提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20日 (一) 10:09 (UTC)
- 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的版本似乎有些过时,现在不管是中华民国国内还是国外认为中华民国简称中国、民国、华的都不是主流。--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2月12日 (日) 13:26 (UTC)
- 原句式为“同段落或条目中同阶的名称格式需统一”未指系相同条目的并列段落的文字。此编辑本质而言皆为避免一方使用简称,另一方不用简称的编辑造有可能的违反本站不预设立场、歧义等问题,故选择在两者条目格式皆统一使用。但若因个人理解有误对此方针有所误解,在此表示歉意。此外,阁下于几分钟前首次指出我的理据可能有问题后,我便将其视作提醒或警告,也没有持续有关的操作。在编辑停止,冲突亦未升级的前提下,您在初次警告及相关争议未持续的前提下选择进一步提报,是否矫枉过正取代了其他形式的沟通?不过为避免进一步的争议,我将停止以此为由编辑中华民国条目。——WMLO(留言)。 2023年2月12日 (日) 13:36 (UTC)
- 由于阁下此前有扰乱之前科,我才选择直接提报供社群讨论争议,以避免节外生枝。不过,阁下既然已经停止编辑,那我也没有打算坚持提报,会将其撤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20日 (一) 10:09 (UTC)
- @Ericliu1912:针对您上述言论,我想指出阁下此次提报抑或先前AFD的两次操作,在我看来均涉超脱合理形式及程序不当的行为。您为了维护自身对理想社群的理念也罢,我也不惮别人翻我的旧账作为您所谓阐释观点的理据。只希望您别成为我们所唾弃的人的影子...无论你我都一样。——WMLO(留言)。 2023年2月21日 (二) 18:37 (UTC)
- 由于阁下此前有扰乱之前科,我才选择直接提报供社群讨论争议,以避免节外生枝。不过,阁下既然已经停止编辑,那我也没有打算坚持提报,会将其撤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20日 (一) 10:09 (UTC)
- 个人认为在本事件争议冲突在并未提升紧张等级,而当事人其中一方也做出相对的允诺,这件事件,应该可以告一个段落了。薏仁将🍀 2023年2月19日 (日) 08:36 (UTC)
氏子
- 氏子(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目前还没检查完毕,但越看越奇怪,请求本人说明一下。氏子君建立的村落条目,开始都是在毫无来源的情况下建立,然后慢慢增加的内容一样无来源,后来增加了,来源几乎都是为旅游书籍(只有一本不是),比如亲爱村 Special:Diff/75639924,并不是很难查找的资料[1],条目引言最重要的关于村落的来源资讯不找不用,仅止就于景点部分添加来源,或是帮忙没有来源的条目增加来源了,新增的也是旅游书内容Special:Diff/75555492,并不是不会找资料也不是不会添加来源,文献却有点微妙,此君固定引用的基本书籍比如Special:Diff/75793023、Special:Diff/75781020、Special:Diff/75598912,再加上他是摄影专门,或可能为相关利益者。
- 顺带一提在此用户的讨论页,有别位用户询问他这个问题Special:Diff/69796438,氏子君没有回答。好奇看了看,照片的风格和色调近似度高,或可能为延伸帐号。
- 提报人: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2月20日 (一) 16:35 (UTC)
- 处理:
司爷⑥、司夜⑥
- 司爷⑥(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司夜⑥(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同下,此用户名一定是傀儡。
- 提报人:延萍北路(留言) 2023年2月21日 (二) 07:18 (UTC)
- 処理:(非管理员关闭)用户无编辑记录,并不违反WP:BADSOCK;不属于编辑争议;提报者没有假定善意。—— 月_樱_雪 (留言) 2023年2月21日 (二) 09:50 (UTC)
此用户有名字、此用户没有名字
- 此用户有名字(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此用户没有名字(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用户名一望而知,显然是傀儡。
- 提报人:延萍北路(留言) 2023年2月21日 (二) 07:18 (UTC)
- 処理:(非管理员关闭)用户无编辑记录,并不违反WP:BADSOCK;不属于编辑争议;提报者没有假定善意。—— 月_樱_雪 (留言) 2023年2月21日 (二) 09:50 (UTC)
尼克次次
- 尼克次次(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用户名,User:千刌尼科?LTA:QCHM
- 提报人:延萍北路(留言) 2023年2月21日 (二) 07:17 (UTC)
- 処理:(非管理员关闭)用户无编辑记录,并不违反WP:BADSOCK;不属于编辑争议;提报者没有假定善意。—— 月_樱_雪 (留言) 2023年2月21日 (二) 09:50 (UTC)
我是你爹的爹
- 我是你爹的爹(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纯破坏用户,见使用者贡献,而且用户名似乎也不当?
- 提报人:延萍北路(留言) 2023年2月21日 (二) 07:18 (UTC)
- 処理:(非管理员关闭)该用户已收到警告通知,并已回退相关不当编辑行为,提报者若觉得其被提报者用户名称不适当,请至管理员布告板/不当使用者名称做一个提报动作。薏仁将🍀 2023年2月22日 (三) 00:09 (UTC)
束刀贝石石石口大心私人专家
- 束刀贝石石石口大心私人专家(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纯破坏用户
- 提报人:延萍北路(留言) 2023年2月21日 (二) 07:15 (UTC)
- 処理:(非管理员关闭)非本页处理范围,请转交WP:VIP--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亚洲月 2023年2月23日 (四) 00:40 (UTC)
Yumeto
- Yumeto(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本人曾创建或参与修订如下几个条目:日本全国高中综合体育大赛、日本全国高中综合体育大赛羽毛球比赛、日本全国高中选拔羽毛球比赛、日本高中体育联盟、全日本职工羽毛球锦标赛、全日本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用户Yumeto于2022年起,屡次将这些条目重定向至新命名条目,命名方式却是完全照搬日语原文汉字的塞式翻译,还擅自去除了国别字样,全然不顾条目创建者对于日语中特定的汉字词语放在中文语境里应当做转化的考量(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大学生,高等学校—高中,大会—大赛,社会人—职工)。 该用户无视本人提供的编辑意见,反反复复来回多次移动页面;并利用其巡查员身份,多次采用不留重定向的方式移动。上述行为已明显违反Wikipedia:重定向中关于“用户不得利用权限于命名争议中夺取优势、无视命名争议而使用权限。巡查员、回退员如有违反前述原则,当以除权处理。”的说明。
- 提报人:Zfkdiyi(留言) 2023年2月27日 (一) 14:18 (UTC)
- 处理:(非管理员关闭)未曾沟通即提报至此布告板绝非合适的做法,请先尝试沟通讨论解决争议。--路西法人 2023年2月28日 (二) 02:38 (UTC)
- 我是参照管理员Alberth2的编辑(如第105届全国高等学校棒球锦标赛、北海道函馆西高等学校),使用高等学校,这是由于不同地区制度不同,玉环市城关第一初级中学断不会转换成玉环市城关第一国民中学,云林县立土库国民中学断不会转换成云林县立土库初级中学。管理员AT亦认为沿用较佳。而且我在本站并未完全照搬,而是有经权衡,如选手权大会即使用了较常用的锦标赛。加之我移动以后有创建重新导向,恕不接受指控。--绀野梦人 2023年2月27日 (一) 14:46 (UTC)
Mycroft X
- Mycroft X(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中华民国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4RR,以及WP:SYN,持续在页面内加入关于名词的原创研究,自称参考文献实加入自己的原创研究,自由中国是指?简称中国的参考是?通称台湾是否抵触MOS:CS4D。
- 提报人: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8:00 (UTC)
- 蔑称我使用原创研究。我已明确表示:中华民国总统府及大量官方网站均已明确标注国号:Republic of China(Taiwan),此完全可以证明中华民国政府使用台湾来描述中华民国国号,如此明显之名词使用,根本不是我的个人研究。--Mycroft X(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8:19 (UTC)
- 片面描述我的编辑。我写的是“曾用简称”而不是“简称”。在1945年至1971年,中华民国是联合国认定的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简称中国在此时期适用。
- 至于“通称台湾”违反维基百科两岸四地用语,再此说明:维基百科两岸四地用语中,明确标注:“1949年之后,“台湾”一词可以作为中华民国的代称”,这恰恰证明了我的编辑是正确的。--Mycroft X(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8:27 (UTC)
- 至于被质疑的“自由中国”一次,在维基百科其他词条中有描述:自由中国(英语:Free China)是冷战时期对1949年迁台后的中华民国的称呼,主要由西方国家、韩国等中华民国在冷战时期的盟邦使用。中华民国方面在1949年开始普遍使用。
- 这仍然不属于我的个人研究,我只是引用维基百科已经拥有的描述。--Mycroft X(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8:29 (UTC)
- 中国,自由中国,请问您看过这两个条目内写了什么吗?--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8:37 (UTC)
- 维基百科条目“自由中国(名称)”中明确描述:自由中国(英语:Free China)是冷战时期对1949年迁台后的中华民国的称呼,主要由西方国家、韩国等中华民国在冷战时期的盟邦使用。中华民国方面在1949年开始普遍使用。
- 请拿出证据。我已经把我的证据写的很清楚。--Mycroft X(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8:39 (UTC)
- 自由中国只是一个消歧义页面,并不是条目,导言的第一段写出“中华民国是位于东亚的民主共和制国家,曾在国际上广泛代表“中国”,目前因实际控制领土范围和相关政治状况又被国际社会通称为“台湾””,然后呢您把这段话简化为“现通称”“冷战时自称”“曾用简称”,这不只原创还直接贴标签了,说到提供可供查证来源,那顺便请问您写出的这三个词是打哪儿看来的呢?--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9:03 (UTC)
- “自由中国(名称)”不是一个消歧义页面,而是一个具体的、有来源的条目。我说的是“自由中国(名称)”而不是“自由中国”。麻烦看清楚再来回复。条目“自由中国(名称)”中明确描述:自由中国(英语:Free China)是冷战时期对1949年迁台后的中华民国的称呼,主要由西方国家、韩国等中华民国在冷战时期的盟邦使用。中华民国方面在1949年开始普遍使用。--Mycroft X(留言) 2023年2月24日 (五) 02:07 (UTC)
- 我已多次明确表示:中华民国总统府及大量官方网站均已明确标注国号:Republic of China(Taiwan),此完全可以证明中华民国政府使用台湾来描述中华民国国号,如此明显之名词使用,根本不是我的个人研究。--Mycroft X(留言) 2023年2月24日 (五) 02:08 (UTC)
- 在1945年至1971年,中华民国是联合国认定的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简称中国在此时期适用。--Mycroft X(留言) 2023年2月24日 (五) 02:08 (UTC)
- 我并没有简化任何导言,而是根据现有的、可查证的内容进行编辑。不要继续进行无端指控。
- 简单描述来源:
- 1.现通称台湾 来源:中华民国总统府及各类官方网站对国号的描述Republic of China(Taiwan)
- 2.冷战时自称自由中国 来源:维基百科已创建的条目“自由中国(名称)”(非您指控的消歧义页面)
- 3.曾用简称中国 来源:联合国在1945年至1971年承认中华民国为中国合法代表,在联合国大会上使用“China”代替中华民国--Mycroft X(留言) 2023年2月24日 (五) 02:15 (UTC)
- 自由中国只是一个消歧义页面,并不是条目,导言的第一段写出“中华民国是位于东亚的民主共和制国家,曾在国际上广泛代表“中国”,目前因实际控制领土范围和相关政治状况又被国际社会通称为“台湾””,然后呢您把这段话简化为“现通称”“冷战时自称”“曾用简称”,这不只原创还直接贴标签了,说到提供可供查证来源,那顺便请问您写出的这三个词是打哪儿看来的呢?--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9:03 (UTC)
- 中国,自由中国,请问您看过这两个条目内写了什么吗?--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8:37 (UTC)
- 处理:
虹色分子
- 虹色分子(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走向新建筑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维基跟踪,在我因为高度疑似原创研究,而提删了他创建的学术专业后,在存废讨论已表明确实涉及原创研究的情况下,跟踪我的贡献记录,提删了明显不属于原创研究的走向新建筑(存废讨论已快速保留)和在明显不是原创研究的新建筑五点上加模板。
- 提报人:Forza Ferrari ! 2023年2月26日 (日) 23:46 (UTC)
- 处理:
Fire-and-Ice
- Fire-and-Ice(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吴芝圃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被提报对象是以在没有任何适当可增进采编理解和互议等互动下,屡次回退个人细微采编之与该传主有相当历史关联之信阳事件姊妹链结,并附有轻度抵触相关本地协作理解之表述1,2,同时考虑到与该用户一般沟通有效达成之难度,故而仅在此提起记录之,以便检视,及可促使关联采编活动可避免不必要之制碍。以上。
- 提报人:约克客(留言) 2023年2月20日 (一) 01:34 (UTC)
- 处理:
- 所以为什么要参见信阳事件你能使用常人的思维逻辑与常识跟我解释一下原因嘛?因为我看了几次想了几遍为何要参见,但就是想不到一个妥当的理由。--~~Sid~~ 2023年2月20日 (一) 01:51 (UTC)
- 所以安排位置是放到最后还怎样?基本上人物等主题有关联专题之姊妹项目,都可以多样化展现延伸使用者之利用广度,如阁下是有更好展示之建议,还望指教明示及协作。--约克客(留言) 2023年2月20日 (一) 02:06 (UTC)
- 你都不会觉得你放的地方跟正文对不上来而感到奇怪吗?要不你就直接开一个新的章节大概介绍一下再使用{{see also}},参见也要精准一点的告诉读者信阳事件的哪个章节有讲到这个人物,不是让读者自己去找,不是自己看得懂就好。。。。。--~~Sid~~ 2023年2月20日 (一) 02:12 (UTC)
- 呃…我只看到提报者所提示的操作行为是相同的回退行为,可是实在看不出来与提报内容有甚么相关性,也许个人理解能力不足,尚请提报者进一步说明或者提示更多证据,感谢。薏仁将🍀 2023年2月20日 (一) 02:48 (UTC)
- 信阳事件在“生平”有内链和介绍,为什么要在生平标题下特意挂一个参见。--Fire Ice 2023年2月20日 (一) 03:00 (UTC)
- @ASid多谢意见,已修订补充相应之。也请各阅者参详之。--约克客(留言) 2023年2月20日 (一) 11:21 (UTC)
- 你都不会觉得你放的地方跟正文对不上来而感到奇怪吗?要不你就直接开一个新的章节大概介绍一下再使用{{see also}},参见也要精准一点的告诉读者信阳事件的哪个章节有讲到这个人物,不是让读者自己去找,不是自己看得懂就好。。。。。--~~Sid~~ 2023年2月20日 (一) 02:12 (UTC)
- 所以安排位置是放到最后还怎样?基本上人物等主题有关联专题之姊妹项目,都可以多样化展现延伸使用者之利用广度,如阁下是有更好展示之建议,还望指教明示及协作。--约克客(留言) 2023年2月20日 (一) 02:06 (UTC)
- “你真无聊”之表述确实违反基本社群准则,但是否构成破坏可以进一步讨论,不过恐怕还处于灰色地带而不够封禁的门槛。建议增加关于“与该用户一般沟通有效达成之难度”的详实历史材料。--62.99.145.254(留言) 2023年2月27日 (一) 09:30 (UTC)
- 此处是AN3,不是AIV,解决的是编辑争议,不是破坏。H.Natsumi ™ 2023年2月27日 (一) 15:08 (UTC)
- (!)意见:虽然有点各打五十大板的意思吧 首先是对@Fire-and-Ice,您在第二次回退时制造了不必要的编辑摘要,亦即
你真无聊
,这不是一个好的编辑摘要,也不是一个正确的回退理据,此时更应当采用进一步询问,明确指明“请提供加上{{see also}}板的理据”,或是直接指明“{{see also}}板与内文链接重复”。其次是对@Longway22,请您注意Wikipedia:格式手册/版面布局#相关连结的要求,{{see also}}模板在使用时应当避免条目内链与{{see also}}的目标重复,显然在您所指出的这一案中,{{see also}}和条目内链是重复的,是故内链和{{see also}}二者只能取一,一般按先到先得原则应当使用已存在的条目内链,除非有合理的理由认为{{see also}}更为适用,如该段全篇或较大篇幅写了这一事件等(然而此种情况更应使用{{main}},且即使是目前的版本也没有到这样的地步)。另外针对其他编辑的回退,在重新编辑时更应该在编辑摘要附上理由,然而您没有这样做。以上。H.Natsumi ™ 2023年2月27日 (一) 15:08 (UTC)- “正确的编辑摘要”诚然有理,我的观感却是他这种莫名其妙的编辑,还要我来复读所谓“正确的编辑摘要”。--Fire Ice 2023年2月27日 (一) 16:14 (UTC)
- 所以为什么要参见信阳事件你能使用常人的思维逻辑与常识跟我解释一下原因嘛?因为我看了几次想了几遍为何要参见,但就是想不到一个妥当的理由。--~~Sid~~ 2023年2月20日 (一) 01:51 (UTC)